6.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特岗教师),须提供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该证明最迟可在考核阶段提供,凡是在考核阶段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以上材料要求提供证件的原件核验及复印件一份。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照《2021年桂平市招聘急需紧缺中学教师岗位计划表》的岗位条件要求,严格审核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三)面试人选的确定
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后,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初步人选从学习经历(或工作经历)、学习成绩(工作业绩)、奖惩情况等方面,结合招聘岗位要求进行人岗相适应评价,根据岗位情况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并以电话或短信的形式提前通知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和地点。
原则上每个岗位不少于1:3的比例进行面试,未达到面试比例的,经人社部门核准后方可面试。
(四)面试组织和方式
面试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同级组织人社部门进行监督。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60分为合格,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五)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
根据同一岗位考生的面试合格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核准计划1:1的比例择优确定签约人选。按权限分别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同意,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与毕业生签订《聘用意向协议书》。
(六)考核
按招聘岗位核准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根据面试分数合格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考核人选。采取查阅档案、走访及座谈等方式进行考核,全面考察考核人选的思想品德、遵纪守法、学识水平、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等,并对考核人选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七)体检
组织考核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八)拟聘人员确定
经面试、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九)公示、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1.聘用服务期最低为五年(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
2.招聘单位须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应当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透露本人姓名、籍贯、父母姓名。只报告面试序号(如:我是xx号考生)。
2.报考人员在整个招聘过程中请保持通讯畅通(面试时除外),由于个人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3.所有应聘人员不收取报名费,但应聘时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本人自行负担。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2021年桂平市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桂平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775-3388037
附件:
1.2021年桂平市招聘急需紧缺中学教师岗位计划表.xlsx
2021年桂平市中学公开招聘教师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