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面试评分办法:
考官按评分标准给予整数分值进行评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成绩的计算方法采取要素合成的计分法。在所有考官评出的要素分值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考官所评要素分值的平均值,即为该考生在此要素上的得分。将各要素上的最后分值相加,得出考生面试的成绩。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低于60分者不具备进入下一程序的资格。
对考生面试成绩在90分以上或60分以下的、面试考官必须在评分中说明理由,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面试成绩达不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5.面试者须复审考试资格,在指定时间内提供学历学位证明(由档案托管部门出具学籍证明或学信网的学历学位验证二维码信息)。
6.证书证件材料不全、无效或弄虚作假的,学院有权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四)考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考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学院张榜公布同时在梧州人才网和梧州职业学院网站发布;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学院张榜公布,同时在梧州市人才网和梧州职业学院网站发布。
(五)考试总成绩确定
1.采取考试方式的岗位。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权重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2.采取直接面试方式的岗位,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六)时间安排和注意事项
1.领取《笔试准考证》:
报名期间,报名材料审核无误且符合岗位条件的,当场发放《笔试准考证》。
2.笔试时间:2021年1月17日上午9:00
笔试地点:梧州市三龙大道88号梧州职业学院第一教学楼
3.领取《面试通知书》:
符合直接面试条件人员及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设岗数1:3的比例确定的面试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及学历学位证明(由档案托管部门出具学籍证明或学信网的学历学位验证二维码信息)于2021年1月28日-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到梧州职业学院领取《面试通知书》。
4.面试时间:2021年1月30日。
面试地点:梧州市三龙大道88号梧州职业学院
5.注意事项:
(1)2021年1月25日-26日期间,请拟进入面试的人员保持电话畅通,或主动向招聘单位取得联系。截止2021年1月29日17:00未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考生视作放弃面试资格。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
(2)笔试、面试前考生要遵守防疫要求,做好体温检测,主动出示健康码,接受体温检测,笔试全程、面试候考及休息期间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六、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以设岗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考核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分者进入考核程序。
学院(中心)通过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意识、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学习工作及身体状况等情况,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核人员的考核结果。因考核不合格或被考核人个人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其缺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考核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七、体检
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付。学院和报考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由市人社部门联系到有资质的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八、公示
拟招聘人员名单在学院内张榜公示,同时在梧州市人才网和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九、人员聘用
(一)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并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二)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用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一经聘用,若报考人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十、其他
学院招聘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规范操作,面向社会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学院的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实行全程监督。
十一、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在梧州职业学院。
咨询电话:0774-6015914、0774-6015933
监督电话:0774-6029712
附件1:《梧州职业学院(市职教中心)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计划表》.xls
附件2:《梧州职业学院(市职教中心)2020年非实名控制数人员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梧州职业学院
2020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