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者须于2020年12月31日24:00前将上述材料通过快递邮寄和发送电子邮件方式寄达学院人力资源部。以快递和邮件寄达时间为准,逾期报名者视为不符合条件;未按要求提交材料或材料不齐全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二)资格初审
学院对已报名的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即参加考试人员)、考试时间及地点,在报名时间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个人报名邮箱或电话进行通知回复。应聘人员应密切关注,并确保所留联系方式准确无误,保持畅通。
(三)考试及心理测试
考试采取面试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心理测试集中统一安排。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的知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四)体检
1.根据考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2018年修订)》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终止参加应聘资格。根据实际情况可考虑按考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资格复审
学院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资格复审,按照报名岗位要求审核相关证件原件与复印件。
(六)公示和聘用
经研究确定的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聘用人选,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六、待遇
1.实行聘用合同制和人事代理制度,人事关系由我院统一委托中国海峡人才市场代理;被录用人员与学院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聘期三年。
2.被录用人员工资、津贴等薪资福利待遇按照学院同类在职人员水平发放。
七、联系方式
1.电话:0591-83788602聂老师、高老师
0591-83750201黄老师
2.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杨桥西路50号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北门行政办公楼二楼人力资源部。
3.邮编:350002
4.电子邮箱:56050716@qq.com。
八、其他事项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应聘人员应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影响招聘工作。违者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2.应聘者参加应聘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3.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州大学至诚学院纪委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91-83707756(纪委办)。
4.本次招聘工作解释权归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所有。
附件1: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应聘思政辅导员报名登记表.doc.doc
附件2:关于延迟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承诺书.docx.docx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