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三、选岗
根据报考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同一岗位选岗人员如总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的先选岗,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抽签决定选岗顺序),每人限选所报考的岗位,且岗位当场选定,不得变更。
四、现场签约
选岗成功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现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
五、体检、考察
对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的拟聘用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考察。因招聘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就业意向协议书作废。
六、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在试用期满前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如无法按时提供或所提供材料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招聘岗位薪资待遇
被聘用人员享受我市全额事业编制教师的工资薪酬待遇,同时不受户籍限制,享受我市《关于推动“学子归巢”吸引泰兴籍优秀学子回泰从教的实施办法(试行)》中的“激励政策”:符合条件并被录用上岗的,参照泰兴市“人才强企”政策,享受“购房券”(硕士研究生6万元,本科生3—5万元)和生活补贴;纳入学校后备干部培养对象;补助在高校学习费用10万元,经考核合格后每年发放2万元,五年发放到位。
八、纪律与监督
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泰兴市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报考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九、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疫情防控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做好以下防控工作:
1.提前申领“健康码”,资格审核和考试时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并配合检测体温。对持“健康码”非绿码的应聘人员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报到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自备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3.独自进入资格审核和考试现场,不带陪同人员。
十、本公告由泰兴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市教育局0523-87728130、87728131;
联系人:13815979508(曹先生)
13775785506(汤先生)。
监督举报电话∶0523-87728181(泰兴市纪委监委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
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网站:泰兴市人民政府网工作专栏(教育局),http://www.taixing.gov.cn/col/col56604/index.html
附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名单附件1.docx
2.泰兴市部分高中公开招聘2021年师范类优秀应届毕业生岗位表附件2.xls
3.泰兴市部分高中公开招聘2021年师范类优秀应届毕业生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日程安排附件3.docx
4.泰兴市部分高中公开招聘2021年师范类优秀应届毕业生报名表附件4.docx
5.公开招聘教师专业参考目录附件5.docx
泰兴市教育局
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