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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更好地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与教学水平,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关于进一步鼓励企事业单位聚才用才推进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泰政发〔2018〕166号)精神,经核准,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市外引进部分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专业及要求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为泰州市人民政府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本次计划引进6名高层次人才,具体岗位、专业、学历、学位、人数等要求详见《泰州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表(第三批)》(附件,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应届毕业生应于2020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引进方式和程序
引进高层次人才采取公开招聘方式,在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监督下,由泰州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组织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泰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泰州人才网等向社会公布招聘事项。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5日—12月23日16:00。
(2)报名时考生须登录泰州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招聘报名系统(http://rczp.tzpc.edu.cn)注册并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将下列材料原件扫描成电子版上传(放在一张word文档内,文档名称为“报考岗位+姓名”):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②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③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空白就业协议书;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及成绩单(原件及翻译件)。④岗位要求的党员证明材料。⑤已就业人员须提供现就职单位劳动合同或离职证明。
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在招聘全过程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
(3)根据招聘公告及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说明理由;对上传附件材料不全或须报考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应注明缺失或须补充的内容。12月15日-12月23日16:00报考资格尚未审核或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或补充缺失材料;12月23日16:00后报考资格未审核或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也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或补充缺失材料。报考人员如对初审结果有异议,请向初审单位陈述申辩,时间:12月15日-12月24日16:00,联系电话:0523-86664005。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②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与本市用人单位未解除劳动人事关系的人员。③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④应聘人员与招考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⑤国家和省另有规定限制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5)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2.资格审查
考核前,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对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参加资格审查人员须按照岗位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对不能按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核资格。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发放考试通知及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活动全过程,应聘人员凡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在任一环节,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人员考核或聘用等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严肃处理。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