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5日18:00前(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二)报名方式
本次引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者需将应聘材料发送至各用人部门邮箱(见附件3)。
提交材料时邮件标题格式统一要求为:所报部门+岗位+姓名+性别+学科(专业)+毕业年份+毕业院校名称,邮件内容应包含《太原学院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供学信网学籍信息,国外大学毕业生必须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户口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学术成果及荣誉材料。(以上材料均为电子版,邮件格式错误或所含材料不全均视为报名不成功)。
(三)现场确认
经用人部门初步审核符合学院岗位要求的应聘者,由各用人部门组织现场确认。根据报名情况及受疫情影响程度,现场确认时间另行通知。
(四)测试
各用人部门组织相关专业专家组成专家组负责测试环节。测试分为面谈与心理测评两个环节。
1.面谈
面谈包括试讲及答辩两个环节,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学识、基本素质等情况。试讲时间15分钟,分值80分;答辩时间5分钟,分值20分,总分为100分。
面谈成绩=试讲成绩+答辩成绩。面谈最低合格分为60分,不达合格分数者直接淘汰。
2.心理测评
应聘人员需进行心理测评,心理测评由用人部门联系学院教育系完成,若应聘人员心理测评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心理测评合格的应聘者根据面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有并列以试讲成绩高者进入考察体检环节,若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加试为试讲,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
(五)体检、考察、手续办理
根据面谈成绩按照岗位数1:1进行体检、考察环节,学院将按流程发布公告,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凡发现考生报名信息及提供的有关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有误的,或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资格不符的,将取消资格。
应聘人员在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后,若未按学院规定时间1个月内完成报到,或6个月内未将档案交回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唐槐产业园区汾东大街7号太原学院人力资源处219室
联系人:闫老师于老师
联系电话:0351-8378096
附件>>>
太原学院
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