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1、笔试科目。综合类岗位(包括教育系统外的事业单位,教育考试院招聘岗位,教育科学研究所招聘岗位,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招聘岗位,第一职业中学的数控实操教师、计算机教师1、计算机教师2、会计教师岗位,十三中的会计岗位,一幼的保健医岗位,特教学校的舞蹈教师、会计、校医岗位,华北工业学校的招聘岗位)(附件1:《沧州市2020年市直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无填充颜色部分)的考生参加统一招聘综合类科目笔试;报考统一招聘教育类教师岗位(附件1:《沧州市2020年市直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填充浅黄色部分)的考生参加教育类科目笔试。
统一招聘综合类科目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范围参考《沧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综合类科目考试大纲》(附件2)。
统一招聘教育类科目笔试内容为《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范围参考《沧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教育类科目考试大纲》(附件3)。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笔试地点
本次考试在沧州市市区设置考场。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法定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
笔试结束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相关部门根据招聘岗位类别、招聘计划和考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岗位,合格分数线不能低于相同试卷类别的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最低分数。
笔试成绩、进入证件审核人员名单可于笔试结束五天后登陆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http://www.czsyzp.com)查询。
(二)面试
1、证件审核
面试前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先进行证件审核。进入证件审核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为:教育系统教师岗位5:1,教育系统非教师岗位和教育系统外的其他事业单位为3:1。按以上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证件审核人员(末位并列一并进入证件审核)。教育系统教师岗位由市教育局负责审核,教育系统非教师岗位及其他事业单位的招聘岗位由市人社局负责审核。考生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含户主首页及本人页)(按沧州辖区生源地报考的考生需提供中学毕业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由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笔试准考证和有关证明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需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材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2、面试方式
①教育系统教师岗位面试采取分专业试讲的方式。
②其他事业单位(包括教育系统外的事业单位,教育考试院招聘岗位,教育科学研究所招聘岗位,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招聘岗位,十三中的会计岗位,一幼的保健医岗位,特教学校的会计、校医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和通用能力。
面试分值100分。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地点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六、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确定
教育系统教师岗位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除教育系统教师岗位以外的岗位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如招聘单位同一招聘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者,采取依次按笔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工作经历长者优先的办法确定排名。在此后的体检、考察、资格复审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七、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教育系统体检由市教育局组织,其他事业单位体检由市人社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体检时间、注意事项及体检人员名单在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http://www.czsyzp.com)公布。
八、考察和资格复审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要进行全面考察。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同时对考生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核报考人员的个人档案等材料原件。教育系统由市教育局负责,其他事业单位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负责考察和复审的单位要对考察对象的表现写出书面报告并做出是否合格的结论意见。
九、公示、聘用
对经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沧州人力资源网、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报市人社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按照《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精神,2020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家统一招生的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信息表》备注为“高校毕业生”的教育系统教师岗位的,被聘用后必须在一年试用期内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资格复审、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十、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由市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
附件:
1.附件1 沧州市2020年市直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2.附件2 沧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综合类科目考试大纲.doc
3.附件3 沧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教育类科目考试大纲.doc
咨询电话:市人社局事业科:0317-3206528
市教育局人事科:0317-3170632
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