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条件(一)报考的:提供相应的证书和文件;
按条件(二)报考的:“现于厦门市中小学职业学校从事
教学工作”条件应提供现单位的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或工资发放表等有效凭证)、聘用(劳动)合同、在职证明(见附件2:在职证明模板);“担任中层(含副职)及正职教研组长、年段长、少总职务满一年及以上或担任班主任工作满两年及以上。”条件需提供相应工作期间的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或工资发放表等有效凭证)、聘用(劳动)合同、所在单位出具的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岗位的工作情况证明(见附件3:工作经历证明模板),工作经历年限可以合并计算;“技能学科教师(体育、音乐、美术)指导学生(第一指导教师)参加县(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属教育教学研究部门)举办的竞赛,获县(区)级二等奖(或第2名)及以上或市级三等奖(或第3名)及以上的”条件需提供相应的学生获奖证书、指导获奖证书或集训文件等举办竞赛的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属教育教学研究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获得县(区)级及以上综合荣誉表彰(如优秀教师、优秀共产党员等)或市级及以上单项荣誉表彰的”条件需提供相应的荣誉证书。
9.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英才学校教师提供)
10.报考承诺书(资格复审通过后填报)
无法亲自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审核(需持有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由委托人本人亲笔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资格复审通过后,审核单位在报考者报名表上签字、存底。通过资格复审者方可参加面试,报考资格的最终确认以拟聘用阶段的审核为准。
(六)聘用
1.体检
体检人选在总成绩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按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
体检由湖里区教育局按规定组织,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要求执行(女性报考者因怀孕、哺乳期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相应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书面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日内向区教育局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由区教育局组织到三级及以上医院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含复检)费用自理。
体检人员应按要求参加并配合体检。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不予聘用。
2.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里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uli.gov.cn/zwgk/tzgg/)上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结果无异议或经市、区教育局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应于公示期满后30日内提供办理聘用手续所需的材料(含个人人事档案)。情况特殊的,拟聘人员应书面申请承诺,经区教育局同意后,可适当延长材料提交时限,但延长时限原则上不超过2个月,否则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3)拟聘人员办理就业手续后,用人单位应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厦门市事业单位聘用制暂行规定》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本次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合同约定的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聘用人员的工龄、工资、养老保险等待遇依据厦门市有关规定执行。
(4)拟聘用人员的任教学校由区教育局根据区域内学校需求统一调配。
(5)具备专业技术职务的报考者聘用后,其专业技术职称岗位聘任由学校根据岗位设置和岗位竞聘方案组织岗位竞聘。
五、相关说明
(一)新旧中小学教师职称系列对应关系:原中学高级教师(含“小中高”)对应高级教师,原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幼儿园高级教师对应一级教师;原中学二级教师和小学一级教师对应二级教师,原中学三级教师和小学二级教师(三级教师)对应三级教师。
岗位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指经社会化考试(评审)等方式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含通过非公有制企业职称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有效性由厦门市职改办最终认定。
(二)持下述学历(位)报考人员应于面试资格复核时提供书面认证报告或可进行学历学位认证查询,具体如下:
1.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属国内院校与国(境)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或《中外合作办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持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位)及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报考者的学历必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确认;有学位条件要求的,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确认。
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者,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此类报考者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http://jyt.fujian.gov.cn/上电子注册并可进行查验或按规定经过学历(位)认证。
情况特殊未能及时提供认证报告或不能网上查询确认的,经区教育局核准,报考人员可做出书面承诺后先行参加考试。书面承诺内容应含个人身份信息、报考岗位信息、认证报告延长提交的时限(原则上不超过30天,确需超过30天的,须报教育局另行研究同意,最长再延长20天),并表明未能在承诺期限内提交认证报告或可网上查询确认或查询确认的有关内容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及报考要求时自愿放弃考试及聘用资格。其中,以学历(位)认证部门出具的证明报考的,须向招聘单位书面承诺提供正式书面认证报告或可网上查询确认的具体日期,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相应资格。认证报告注明的专业与岗位要求的专业不符,或认证报告无法认可相应学历(位)的,取消本次招聘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指中学(含职业学校)、小学的教师资格证。持有中学(含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人员可报考小学相应学科教学岗位。
(四)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闽政文[2008]344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厦府[2009]170号),本次聘用教师在同一所学校工作满6年列为区域校际交流对象。
(五)工作经历(经验)、教师资格证书、荣誉证书及相关获奖证明文件等岗位要求的条件计算到报名截止日(2020年12月28日,含12月28日)。
(六)本次招聘面试后不再递补。
(七)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港澳台人员(不得持有外国国籍),按照国家、省和我市有关规定执行。
(八)凡发现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有违规作弊现象的,一经发现,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
(九)报考者应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或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除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聘用前,区教育局将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核实拟聘用人员有无失信被执行情况。发现拟聘用人员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查看对应案号并联系执行法院,函询、核实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的进展情况。被执行人已履行义务的,应在招聘单位约定的期限内提供执行法院的书面证明,方可进行聘用;尚未履行义务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报考者在试用期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一)根据《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公安厅关于开展预防校园性侵犯专项行动的通知》(闽检会〔2019〕2号),报考者应依法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并提交《入职承诺书》。聘用前,各招聘单位应将拟聘用人员信息通过公共安全管理平台进行审查。
(十二)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
六、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监督电话:0592-5722488。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或在考试过程中有舞弊行为者,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三)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与用人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用从事人事、财务、监察岗位工作,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四)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将通过湖里区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http://www.huli.gov.cn/zwgk/tzgg/)予以发布,请报考者自行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五)咨询方式
报名期间咨询电话:0592-5722666
咨询时段:法定上班时间(8:00-12:00,14:30-17:30)
七、疫情防控要求
所有考生应严格落实省、市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
态化下教育类考试组考防疫工作要求,报考人员在笔试、面试前14天应每日进行体温测量,自觉做好相关防控准备。根据防疫工作要求,考生参加笔试和面试时,应自觉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测量,同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福建省教育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生承诺书》(附件4,纸质版收取)
2.八闽健康码(手机APP现场核查)
3.如有以下情况之一,还须提交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或证明(纸质版收取):近21天内有出境史的;近14天有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有发热(体温在37.3摄氏度以上)、咳嗽等相关症状的;居民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
八、其他事项
1.本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个人、机构不得借本次考试牟取不当利益。
举报电话:0592-5722488;
举报邮箱:jyzxk@huli.gov.cn
2.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骨干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湖里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21年厦门市湖里区公开招聘骨干教师岗位需求表.doc
厦门市湖里区教育局
2020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