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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师资结构,推动海沧教育科学发展,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0〕1号)、《中共厦门市委厦门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厦委发〔2019〕3号)、《厦门市教育局中共厦门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厦教人〔2018〕1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海沧区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中学教师21个,小学教师42个,共63个岗位。
具体岗位见附件1《2021年厦门市海沧区专场公开招聘教师需求表》。
二、招聘对象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指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教师:
(一)县(区)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专家型教师(以上两项含培养对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教学名师、拔尖人才;
(二)现于厦门市中小学、职业学校从事教学工作,具备一年及以上中层(含副职),正、副职教研组长、年段长、少总任职工作经历的;或技能学科教师(体育、音乐、舞蹈、信息)直接指导学生(第一指导教师)参加县(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属教育教学研究部门举办的竞赛获县(区)级竞赛二等奖(或第二名)或市级竞赛三等奖(或第三名)及以上的;或具备2年及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的。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二)岗位条件
1.报考小学岗位的须具备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普通中学岗位的须具备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所报考学科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须在2020年12月28日(含12月28日)报名前取得;
3.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1974年12月28日(不含)之后出生);
4.户籍不限。
(三)不得报名情形
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应届毕业生及非应届学生;
(2)本市在编教师;
(3)现役军人;
(4)考录(不含转任)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不满2年以及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5)受到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或尚未解除党(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6)具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机关、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及厦门英才学校教师应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确有实际困难的,经区教育局同意,可在体检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聘用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根据不同阶段,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聘用资格或单方解除聘用合同等处理。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2日8:00(系统开启)--2020年12月28日12:00(系统关闭),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网址
报考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haicang.gov.cn,2021年厦门市海沧区专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入口)填报岗位。
由于本次教师招聘笔试时间统一在1月9日,每位报考者限选报一个区,网上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或撤销所报岗位。
3.咨询电话
0592-6053660
(咨询时段为法定上班时间,8:00-12:00,14:30-17:30)
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须认真阅读简章规定的招聘对象和招聘条件,确认符合资格方可报名。本人应对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正确性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其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
区教育局组织对报考者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为2020年12月22日—12月28日(法定上班时间8:00-12:00,14:30-17:30,最后截止为28日下午17:30)。
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可于报名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在12月28日下午17:30前通过报名系统进行申诉,逾期未申诉者视为无异议。
准考证打印:通过网上初审者方可打印准考证。考生本人应于2021年1月6日上午9:00起自行登陆报名系统查询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作为考生进入考点的凭证。
(三)确认招聘人数和岗位
资格初审后确认招聘人数和岗位。资格初审通过的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不足3:1的,原则上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四)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普通中学、小学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相加,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
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加试一场课堂教学测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1.笔试
(1)笔试形式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测试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不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2)笔试时间
2021年1月9日上午8:30-10:30
参加笔试人员应于当天上午7:30前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至考点报到。开考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3)笔试地点
厦门市海沧区,具体详见准考证。
2.面试
(1)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确定
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不足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名单在海沧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面试人选均须参加现场审核,通过资格复审后才可参加面试。
(2)面试形式
面试以课堂教学(片段教学)测试形式进行,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实际按岗位拟聘人数1:1或低于1:1比例参加面试的,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面试由区教育局组织。面试初定于2021年1月23日,
具体方案、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资格复审
区教育局组织对拟进入面试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现场审核。资格复审时间初定于2021年1月16日、17日,具体人选、时间、地点等届时详见海沧区人民政府网站。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并依序装订成册:
1.报名表(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
2.身份证
3.户口本(首页与个人页)
4.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文件
5.教师资格证书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书(报考语文学科岗位应持有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报考其他学科岗位应持有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7.学历、学位证书(持自考、函授等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报考者,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加盖原件复印件印章的学历认证报告、或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8.符合本简章“招聘对象”任一条件相应的证明材料:
(1)按条件(一)报考的,提供相应的荣誉证书、获奖证书;
(2)按条件(二)报考的,“现于厦门市中小学职业学校从事教学工作”条件应提供现单位的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或工资发放表等有效凭证)、聘用(劳动)合同、在职证明(附件2:在职证明模板);“具备一年及以上中层(含副职),正、副职教研组长、年段长、少总任职工作经历的”、“或具备2年及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的”条件需提供相应工作期间的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或工资发放表等有效凭证)、聘用(劳动)合同、所在单位出具的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岗位的工作情况证明(附件3:工作经历证明模板),工作经历年限可以合并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