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采取片段教学的方式进行,分值100分(占综合成绩50%)。备课准备时间30分钟,片段教学10分钟。面试顺序由考生现场抽签确定,面试课题由评委当场确定。
1、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的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均同时进入面试。面试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即形不成竞争),综合成绩须达到60分。
2、教材范围:普通高中为高一年级教材,初中为初二年级教材(化学为初三年级教材),小学为五年级教材。教材版本为洪江市现行使用的版本,若在规定教材范围内没有教材的,由洪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确定教材范围。
六、岗位确定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岗位拟定人员。若最后一个名额的综合成绩并列,则按片段教学成绩依次排名,若片段教学成绩相同的加试一次(方式另定)。
七、体检、考察
岗位拟确定人员,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公示期间提出复检。复检原则上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察采取等额考察的方法进行,通过深入到学校、单位及社区考察被考察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再次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如发现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招聘录用资格。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在拟聘人员公示前放弃而空缺的岗位,则从报考同一学段同一学科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同一学段同一学科替补不超过两次。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按招聘程序在洪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和洪江市教育局网站面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只受理实名举报)。公示合格但本人放弃造成招聘计划空缺,不进行递补。
九、审批录用及相关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资料在规定时间(另行通知)内到洪江市教育局人事股报到,按照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凡公示合格后不能按期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且两年内不得参加本市同类别事业单位考试。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者,终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列入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政策的标准执行。录用后三年内不能调离任聘学校,五年内不能调离洪江市。
十、特别提示
(一)本次公开招聘教师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查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报考人员参加考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相关证件(原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三)报考过程中有关本次公开招聘的调整、补充等事项,均在洪江市政府门户网公告,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
(四)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留下可靠的联系方式(手机或固定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五)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疫情防控期间,省内所有报名人员到现场报名、考试、体检时,需进行测量体温并出示“健康码”,并提前报告近期14天行程踪迹(如有疫区及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需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健康监测),体温正常且“健康码”为绿码的,方可进入报名现场及考场;省外人员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最新要求进行健康监测,其中来自疫区及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含返洪人员)须持有当地健康绿码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入洪后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健康监测才能参加报名考试;境外来洪返洪人员需要按照管控措施进行核酸检测和血清抗体检测,并出具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证明。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和体检等环节中考生需全程按疫情防控要求自觉落实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安全社交距离等自我防护措施,服从工作人员指令,并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具体事宜请咨询洪江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电话0745-7733380。
(七)本次公开招聘其他未尽事宜,由洪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相关政策由洪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45—7732781(人社局)
0745—7736273(教育局)
附件:1、洪江市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
洪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