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聘用成绩采用面试考核成绩。根据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聘用计划的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确定拟聘用人选时出现末位同分的,采用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聘用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因故自行放弃拟聘用资格的,在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根据聘用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递补截止时间为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之日后的第三天下午18:00。
2.市属学校岗位应聘人员面试考核成绩、拟聘用人员名单及签订协议有关事项另行发布。
3.市属学校拟聘用人员须参加由福州市教育局组织的统一体检,体检合格的方可聘用。体检拟安排在2021年1月,相关事项另行发布。体检按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颁布的《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规定执行。
4.市属学校拟聘用人员须参加暑期岗前培训,岗前培训拟安排在2021年暑期,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5.市属学校拟聘用人员采用按聘用合格成绩排名自主公开选岗的办法确定工作单位。公开选岗时间、地点、具体办法及有关事项等另行通知。
6.拟聘用市属学校岗位的人员应于2021年8月16日到福州市教育局报到,相关事项另行发布(预计2021年8月上旬)。
7.区属学校岗位面试考核成绩及拟聘用人员名单公布、递补、拟聘用人员体检、暑期岗前集中培训、工作单位安排及报到等相关事项由相应区教育局负责,并通过各自网站通知。
8.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1)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非法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2)报到时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书)或相关证件(书)审核不合格的;(3)体检、岗前培训不合格的;(4)审档不合格的;(5)博士研究生与原单位有签定聘用合同的人员未能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6)福建省外生源的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未能按时与生源所在省份和接收省份(福建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办妥跨省任教就业手续的。
六、其它
1.各招聘程序应聘人员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详见福州市教育局网站发布的《关于2020年福州市属学校教师招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网址:http://jyj.fuzhou.gov.cn/zzbz/jy/jscyfw/202008/t20200820_3456177.htm)内的面试注意事项(一)入场要求第1点“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
2.本公告内的各时间节点,按“月日”格式写的年份均指2020年。
附件一:《各单位招聘岗位计划及条件要求》
附件二:《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附件三:报名二维码(2020年12月19日上午8:00开始启用)
福州市教育局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