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
1.考试形式:采用综合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
2.综合面试分两轮进行,每轮满分成绩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报名当天上午进行第一轮面试,第一轮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人数以1:6确定参加当天下午第二轮面试人员名单并现场公示,同时电话通知面试人员。第一轮面试人数不足6人的,以实际达到合格分数人数参加第二轮面试。第一轮面试成绩不计入第二轮面试。第二轮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人数以1:2确定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专业技能测试对象),并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由招聘学校组织的专业技能测试。综合面试地点为杭州师范大学附属乍浦实验学校小学部招聘现场。综合面试成绩不计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
3.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按实际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人数,以学科为单位根据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拟签约对象并公示。专业技能测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签约、体检、考察对象。专业技能测试时间为第二天(12月20日)上午8:30,地点为杭州师范大学附属乍浦实验学校小学部。
(五)签约
1.拟签约对象在公示期满后到招聘学校签约,请各位考生随带就业协议书。
2.签约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逾期不到,视作放弃。放弃签约造成岗位空缺的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人员另行通知。
4.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还须参加下一步的体检和考察。拟录用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的,解除协议。
(六)体检、考察
由嘉兴港区社发局统一对拟定对象组织体检,体检的要求和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进行。考察由嘉兴港区社发局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造成拟录用人员数不足招聘计划的,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七)公示拟聘用名单
体检、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平湖门户网平湖教育局信息公开栏、嘉兴港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网站、浙江化工人才网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放弃的,不再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开招聘的教师列入事业编制管理。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执行,按聘用审批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后,在2021年8月份凭个人档案到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报到(具体报到时间另行通知)。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报到后学校按相关文件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九)其它注意事项
1.新冠肺炎防控要求。在招聘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生应当如实申报考前14天个人健康状态,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需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处理。公告发布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规定的,将另行公告通知。报名时请携带本人手写签名的个人健康承诺书。
2.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试行)》(浙人社发〔2014〕15号),在近2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3.具有双专业的毕业生,不能以辅修专业报名。研究生可按本科或研究生所学专业进行报考。
4.拟录用的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及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上的学历、专业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不相符的,取消录用资格。
5.聘用人员应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6.录用聘任后执行服务期制度,在招聘学校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在港区学校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
7.被录用人员须与学校签订一年期聘用合同,合同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学校将解除聘用合同。
8.本次公开招聘在嘉兴港区社发局和嘉兴港区人力社保局监督下进行。
9.未尽事项由嘉兴港区社发局负责解释。
四、联系方式
1.招聘咨询电话
杭州师范大学附属乍浦实验学校陈老师:13626731911
2.监督投诉电话:
嘉兴港区(综合保税区)社会发展局0573-85235878
嘉兴港区(综合保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3-85583302
附1:杭州师范大学附属乍浦实验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x
杭州师范大学附属乍浦实验学校
嘉兴港区(综合保税区)社会发展局
202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