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初审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并确定参加考核人选。
2.通过安徽工业大学校园网公布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未通过资格初审人员,不再逐一回复。
(三)资格复审与验证
1.应聘者来校时,须携带以下原件:身份证、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如期获得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的证明及学校核发的研究生毕业推荐表)、学生干部任职的证明材料、中共党员证明。获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的学历学位认证原件。
2.经资格复审,未能满足报名条件要求的应聘者视为资格复审未通过,不予参加考试考核环节。
3.参加考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总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并及时在网上公布。
(三)考试考核
考试分心理健康测评、笔试和面试环节。考试时间、地点及具体实施方案将在安徽工业大学网页另行通知。
1.心理健康测评。学校组织所有拟参加考试考核的应聘人员进行心理健康测评。测评结果认定为不合格的,不进入面试环节。
2.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高等教育相关政策法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关政策理论、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实务、形势政策等。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3.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着重考察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岗位匹配度等综合素质。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4.成绩计算及录用。笔试和面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量化评价,成绩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最终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比例合成(百分制)确定,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若应聘者最终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者排名靠前。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应聘者最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1:1比例等额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学校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心理健康、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五)审议与公示
拟聘用人员经学校审议同意后,在安徽工业大学网页公示5个工作日。因考察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缺额的,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考察和体检环节,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学校按照规定报批后,入事业单位编制,并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录用人员到校后由学校统一分配至专职辅导员岗位工作。
四、有关事项
(—)本次专职辅导员选聘工作按人事考试有关政策执行,实行保密、回避等规定。由学校辅导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纪委办公室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55-2311499(纪委办公室)。
(二)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本招聘公告及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校人事处负责解释。招聘咨询电话:人事处联系人:施铜兴,联系电话:0555-2311647。
特此公告
安徽工业大学
202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