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核内容及考核方式
学校组成5人及以上专家组实施考核。同一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达5:1的,直接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考核内容主要以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和业务潜能为主。
同一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5:1及以上,则增加笔试环节。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根据岗位拟招聘人数,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不达1:3比例的按实际人员确定考核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考核成绩占总成绩40%。总成绩=笔试成绩×60%+考核成绩×40%。笔试成绩、考核成绩、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考核成绩当天公布。考核结束后1日内将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考核成绩、总成绩、排名顺序,在本学校网站公示不少于5天。
学校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面试考核,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由学校组织,统一到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须经学校同意,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医疗机构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异议的,承担复检的医院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复检仍然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2.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其他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提出拟聘人员名单后,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在学校网站主页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如有违法违纪、材料不齐、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材料、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取消其聘用资格。如有主动放弃应聘资格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过程中,由于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的,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因上述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均不再递补。
五、工作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实行回避制度。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此次公开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和学校纪检监察室的监督。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六、报名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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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晋中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刘老师路老师闫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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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