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上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2)在职人员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进行资格审核。
(3)报考限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需提供择业期有关证明(包括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等开具的《档案保管证明》等)。
资格审核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聘用资格。
5.面试人员的确定:资格审核合格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6.领取面试准考证:具体事宜另行发布公告确定(网址为:九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jiujiang.gov.cn/))。
《面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面试、体检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发布公告确定(网址为:九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jiujiang.gov.cn/))。
2.面试内容及形式:面试将采用结构化面试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控制在15分钟,总分100分。
面试当天考生集中候考,由工作人员组织抽签,按各面试岗位抽签决定面试顺序。考生面试完后,可留在考场旁听报考岗位其他考生面试。
3.面试入闱分数合格线: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面试比例超过1:1的岗位,按照实际招聘人数聘用;面试比例为1:1的岗位或面试当天因临时缺考、违纪等情况导致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的岗位,则确定入闱末位人员时,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75分或本面试组的平均分或不低于本面试组其他岗位拟入闱体检对象的面试最低分,否则取消或削减该招聘岗位计划。
面试成绩有效分数为70分,低于有效面试分数的为面试不合格,一律取消拟入闱资格。
4.拟入闱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招聘计划数1:1比例,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入闱体检人员。拟入闱体检人数因末位成绩相同超过岗位计划数时,加试一道答辩题(分值30分,时间4分钟)。面试成绩和答辩成绩相同者一并入闱。
(四)拟入闱体检人员公示
拟入闱体检考生名单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示。
(五)体检
体检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与要求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试行)》(赣教发[2010]09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采取全封闭的方式进行,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按岗位空额数1:1的比例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六)考察
考察由九江市高级技工学校及市人社局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及个人档案等方面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按1:1的比例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对总成绩相同者一并入闱后,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由九江市高级技工学校及市人社局按岗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聘用
面试、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名单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无异议的人员,由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录用后,录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报到、聘用人员在三个月内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或自动离职的,招聘单位可从报考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九江市高级技工学校报市人社局后,由市人社局统一对外发布公告。
五、有关要求
(一)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明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二)对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作弊者,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本次招聘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其它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文件执行。
特别提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请考生认真做好个人防护。考生在考试当天应全程佩带一次性医用口罩,凭有效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入场时要出示“赣通码”,“赣通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其中来自疫情重点地区(指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病例发生的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还应当持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瞒报、谎报人员将承担法律责任。
六、监督、咨询电话
根据招聘工作职责,来信、来访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处理。
监督电话:市人社局机关纪委0792-8558609
政策咨询电话:市人社局:0792-12333
市人社局人事科:0792-8211575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92-8211587
九江市高级技工学校:0792-8211575
本公告由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