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资格初审。审核员一般24小时内完成初审,并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反馈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原因,修改填报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填报信息将不能再修改。
3.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准考证打印、面试、成绩查询等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面试时间预计为12月10日,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公告。面试采取现场试讲(微型课)方式进行。
面试成绩并列的,相关专业者,学历(学位)较高者,有相关工作经历或相关工作经历较长者优先。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依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及有关岗位要求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示3天。
四、待遇及聘用
教师工资标准为:综合应发工资为4500左右(含五险个人承担部分),缴纳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保险。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组织任何形式的培训,对于社会上组织的辅导班或培训班,均与本次招聘无关,考生谨防上当受骗。
(二)请考生在进行网上填报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面试、体检或递补的,后果自负。
(三)根据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报名成功后即刻通过微信小程序申领“河北健康码”。考试时须出具河北健康码显示为绿色且体温测量无异常,并无干咳等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结合疫情防控形势,报名网站还将在考前发布考试实施具体防控要求,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并遵照执行。
(四)考生如有发热症状以及考试前14天内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严重地区驻留史的要如实上报招聘领导小组。
(五)参加应聘考试的考生须佩戴口罩,不得聚众交谈,各考生要保持一定距离,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否则取消应聘考试资格。
咨询电话:0311-85096953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