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表的10-11号岗位考核方式为:①笔试+②面试。
(三)考核程序
开考前三个工作日以电话、短信、邮件的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和考核办法。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如出现按照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与其取得联系或逾期未参加考试的或经联系表示放弃考试的,均作为放弃考试处理。
⑴岗位表的1-9号岗位
①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办法由学校制定,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试讲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试讲人选。如笔试成绩并列,造成参加面试人数超过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均进入面试考核。笔试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在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布(http://www.jsfpc.edu.cn)。
②试讲办法由学校制定。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学术水平和教学基本素质,以硕士学位论文成果汇报为主,重点考察专业基础、学术水平、创新能力、教育教学能力、专业交流和汇报能力等。试讲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③考试成绩计算方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笔试成绩×50%+试讲成绩×50%。总成绩分数相同者,以笔试分数高者排名在前。总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⑵岗位表的10-11号岗位
①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办法由学校制定,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如笔试成绩并列,造成参加面试人数超过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均进入面试考核。笔试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在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布(http://www.jsfpc.edu.cn)。
②面试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思想品德、专业理论水平、专业思维、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及仪态举止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③考试成绩计算方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分数相同者,以笔试分数高者排名在前。总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本次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计划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聘用审批后,在用人单位规定期限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岗位表的1-9号拟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岗位表的10-11号拟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5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且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7-87088556、0517-87088280
联系人:朱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中共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517-87088183
联系人:李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1.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0723。
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