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笔试时间:2020年12月26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到达考场参加笔试,应聘人员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应聘人员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hadz.huaian.gov.cn/)公布。
2.资格复审
面试人选确定:在应聘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确定拟参加面试人选,若进入拟参加面试范围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均确定为拟参加面试人选。
进入拟参加面试人选范围内的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对拟参加面试人选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资格复审时,拟参加面试人选应在规定时间内如实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包括:
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医师执业证书、医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的、报名提供虚假信息的、其他资格复审不合格情形以及明确表示放弃的应聘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者中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通过的拟参加面试人数不足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
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陈述申辩。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3.面试
面试形式:面试方式为专业化面试。
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
成绩计算与公布:在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以百分制合成总成绩(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在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在应聘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
下列人员须在体检前提供相应材料:1.在职在编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2);2.在职不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2)及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档案托管证明(见附件3);3.待业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档案托管证明(见附件3);4.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体检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报考国家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行业(工种)岗位的考生,其身体条件还应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由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造成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在规定时间没有报到或逾期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而出现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四、聘用与相关待遇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或相关岗位聘用人员聘用后2年内未取得相关执业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聘用人员待遇按照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责任自负。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
经开区纪工委监察工委:0517-83718789
经开区人社局:0517-83716680
经开区社会事业局:0517-83181321
报名咨询电话:0517-83181321,83181766
本公告由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1.2020年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xls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
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
20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