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现场确认及初面试时须提交以下材料,并按顺序整理装订:
①初面试准考证(可从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②《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张贴小一寸彩色近照,可从报名系统上下载打印);
③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
④个人简历;
⑤成绩表、就业推荐表,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的成绩表、学历、学位证书的复印件等;
⑥教师资格证书和各种荣誉证书复印件等(此项已具备提供,暂未具备可不提供)。
初试采用面谈、答辩等形式。初面试结束后按招聘学科岗位数1:8确定复面试名单。如实际复面试人数不足比例,可按实际情况确定。复面试名单、时间、地点电话或短信通知。
(2)复面试。
复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职业精神、职业心理评估、专业素养和从教潜能等方面的内容。复面试成绩为面试成绩,成绩计算方法:实行百分制,60分为合格分数线,按60%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不达合格分数线不进入笔试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2.笔试
根据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学段、学科招聘岗位数1:5确定笔试名单,如实际笔试人数不足比例,可按实际情况确定。笔试名单、时间、地点电话或短信通知。笔试内容为与教育教学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职业能力和基本素质。笔试成绩计算方法:实行百分制,60分为合格分数线,按40%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禅城区人民政府的门户网站(http://www.chancheng.gov.cn/),禅城区委组织部(http://zzb.chancheng.gov.cn/zzb/)、禅城区教育局网页(http://www.chancheng.gov.cn/ccjy/)公布。
(三)资格审查
根据面试+笔试成绩合计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招聘学段、学科岗位等额确定资格审查人选(设定最低拟录用分数控制线为70分),若同一学科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若出现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学科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审查提交以下材料:
(1)从报名系统上下载打印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张贴小一寸彩色近照);
(2)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
(3)个人简历;
(4)成绩表、就业推荐表,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的成绩表、学历、学位证书的复印件等;
(5)教师资格证书和各种荣誉证书复印件等(此项已具备提供,暂未具备可不提供)。
(四)体检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由用人单位通知本人参加体检。若出现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学科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标准》组织拟聘用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对象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学科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凡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shixin.court.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予聘用,因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可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学科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禅城区人民政府的门户网站,禅城区委组织部、禅城区教育局网页公布(网址同前)。
(七)签订就业协议
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
(八)正式聘用
区教育局对拟聘用人员报考资料、考察情况、档案情况等审核通过后,报区委组织部审批,办理接收手续,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学校,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九)录用后的试用考察
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聘用关系。
六、其他规定
(一)凡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情形的,不能应聘。
(二)体检合格的校园招聘拟录用人员,不能再参加2021年禅城区公办中小学其他批次的公开招聘,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进入体检及之后环节的拟录用人员,如自行放弃的,三年内不得再参加禅城区公办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并按不诚信应聘记录在案。
(三)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应聘人员应持“健康码”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考试;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应聘人员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应聘人员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四)对于本次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六)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七)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757-88018188-20843,0757-88018188-20805;咨询电话:0757-82341110。
监督投诉电话:0757-82341259。
接听电话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本方案解释权归禅城区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附件1:2021年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教育系统赴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公开招聘中学教师公告.pdf
佛山市禅城区教育局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