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安排在兴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试讲题目由应聘人员现场抽取确定,现场备课、现场试讲。每名考生备课时间为60分钟,试讲时间12分钟。
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四)面试成绩计算方式
计算考生面试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按所有考官评分成绩之和的平均值重新确定面试成绩和排名。面试结束后,所有考生面试成绩在兴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由兴平市人社局具体负责实施。体检和考察对象及时间安排在兴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1、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2、考察: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修养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情况,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六)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兴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结束后,由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新招聘人员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兴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新招聘人员办理相关手续,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做好岗前培训。新招聘人员因个人原因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产生纠纷,由本人负责。
四、新招聘人员管理和待遇
(一)新招聘人员根据报考岗位聘用到相应的事业单位工作。
(二)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对于招聘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报到的人员和不履行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将记入诚信档案,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所有新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陕人发〔2006〕19号)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五、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咸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规定:“从境外来咸返咸人员在结束14天集中隔离、2次核酸检测后,在居家隔离14天,进行2次核酸检测,所有国内高风险地区来咸返咸人员执行14天集中隔离、2次核酸检测,对中风险地区来咸返咸人员执行14天居家隔离、2次核酸检测”,请应聘人员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规定,同时规划好个人时间。
报名应聘人员从进入报名和资格审查现场至离开全程佩戴口罩(核对身份证件时应摘下口罩),并按要求提前注册好“陕西健康码”或“咸阳健康码”。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前疫情防控部门有其他要求的,另行通知。有关疫情防控的具体要求可根据疫情变化进行相应调整,届时将在兴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咨询电话:029-38901320
咨询时间:8:30-12:00;14:30-18:00
附:《2020年兴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xls
兴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