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对初审通过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确定后通过学院官网发布。
报名人员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2020年山东理工职业学院“优才计划”报名登记表》《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2)二代身份证;(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4)在职人员、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0届应届毕业生报名的,须提交与签约单位的解除协议或签约单位出具的《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5)留学回国人员报名的,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6)与报名时一致的1寸同底版照片3张,以及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资格审查部门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填报的信息等确认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同时审查报名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由学院通过官网进行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不受报名比例限制,不设笔试环节,采取面谈、面试等方式确定人选。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岗位计划数3倍以上的,可先通过面谈等方式按1:3的比例筛选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也可直接面试,面谈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面试可根据岗位实际,采取灵活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
面谈、面试由学院组织实施。面谈结果、面试方案、面试成绩由学院通过官网面向社会公布。
(四)考察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和引进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1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考察、体检工作由学院组织实施。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报名资格、提交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审查。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应聘人员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同时还应考察是否有任职回避情形等。档案审核从严把握,凡存在档案涂改、有关信息不能认定、调查不清或本人负有相应责任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考察合格人员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同一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博士研究生的报名按有关政策和程序,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测评,同意聘用的报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
(五)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学院进行聘前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在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山东理工职业学院官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最低服务年限5年的协议。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调剂使用
对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未被聘用的人员,在引才总量和编制限额内,学院认为确有必要留用的,可以留用,并报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应聘人员不服从调剂使用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服务和待遇
(一)人员管理
引进人才纳入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工资及福利按照国家、省、市事业单位的相关标准执行。
(二)岗位聘用
试用期满,在岗位空缺、人岗匹配的基础上,由学院提出聘任意见。
(三)补助政策
全职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按济宁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智汇济宁•才绘圣城”工程加快集聚新时代创新创业人才的若干措施》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对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可凭票报销往返交通费用,每人报销不超过1000元。
五、其他
1、“优才计划”公告、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山东理工职业学院官方网站公布,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通知、公告等需要公开的信息将在学院官方网站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此次引才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附件:
1.2020年山东理工职业学院“优才计划”岗位汇总表.xls
3.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A-”以上等次相应学科名单.doc
山东理工职业学院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