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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等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2020年兴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任职条件,以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2020年兴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5、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4年12月16日至2002年12月16日期间出生)。应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可不受年龄限制。个别专业技术岗位确有需要,且具有初级职称的可放宽至40周岁以内(即1979年12月16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职称的可放宽至45周岁以内(即1974年12月16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可放宽至50周岁以内(即1969年12月16日以后出生)。其他个别急需紧缺岗位具有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及以上的可放宽至40周岁以内(即1979年12月16日以后出生)。放宽年龄岗位详见招聘岗位信息(附件1)。
6、报考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岗位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其他岗位的学历要求既包括全日制教育学历,也包括具有国家承认的电大、夜大、函授、自考、网络等在职或成人教育学历。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7、报考从“兴宁籍”人员中招聘的乡镇岗位,应为兴宁市生源,或本人、父母、配偶中一方户口在兴宁市,或已在兴宁市缴交社保的人员。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人员可不受户籍限制。
8、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应为我省招募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兴宁市基层项目人员。
9、报考“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应为在兴宁市入伍或退役后在兴宁市报到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包括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脱产在读的专升本人员,在读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受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或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的,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人员;
5、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历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情形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得或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时间、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报考者登录网站:[http://www.sydwzl.com/gdmzxnrsjsyzp/(2020年兴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报名,在注册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和报考指南(详见附件3),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注册信息应确保真实、准确、全面,并注意保存登录账号、密码。
2、报名时间:12月14日9:00至12月16日17:00。
3、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12月23日9:00后。
通过系统自动实时初步审核合格的报考者,可在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准确填报符合条件的岗位,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2、报考者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和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3、报考者应诚信报考,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对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人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填报《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时,“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中专、中职)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学习、任何职,其中,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不得漏填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以免影响审核。
4、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七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以及人社部等七部门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就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答记者问的相关情况,对“护士执业资格”准入类职业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一年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5、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在2017年12月16日至2020年12月16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和“大学生村官”,报考县、乡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相关条件的报考者报名时上传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报名成功后于2020年12月17日-18日带证书原件到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人事考试中心进行加分资格审核。报名时未上传证书或未进行加分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加分(注意:报名时请勾选“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选项为“是”)。
6、报名成功者,必须保持手机(报名时所填手机号码)通讯畅通,并随时关注有关招聘信息。
7、各岗位笔试参考人数原则上按岗位1:3以上比例方能开考,特殊岗位笔试参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经同级组织部门或政府人力资源部门批准后给予开考。
三、考试及资格复审
综合类和教育类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卫生类分为两种岗位,一种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另一种岗位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即免笔试岗位,考生须留意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一)笔试
根据按岗设考的原则,报考综合类、教育类、卫生类“笔试加面试”岗位考生先进行笔试。笔试内容分为综合、教育和卫生三类,即综合类岗位主要测试考生公共基础知识和素养,教育类岗位主要测试考生的教育知识和素养,卫生类岗位主要测试考生的卫生知识和素养。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全体考生笔试整体情况综合考虑,并在笔试成绩公布时划定。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公布成绩和合格分数线。考生可登录兴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届时将会手机短信通知。
1、资格复审时间:届时手机短信通知
2、资格复审地址:详见附件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