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于2020年12月5日登录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教师招聘系统(http://zhaopin.haedu.cn/hngm),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人员应按要求补充或更换,并及时提交。
4.打印准考证。于2020年12月10日8:00至12月11日18:00,登录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教师招聘系统(http://zhaopin.haedu.cn/hngm)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笔试、面试),在河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指导监督下,由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委托第三方组织机构实施。
1.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持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在规定时间考点参加统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
学院不指定复习教材。
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与岗位相关的知识,主要考察报考者具备岗位所需的基本素质。
笔试结束后,笔试分数及时在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网站上公布。笔试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人数。笔试后,参加笔试人数不足3人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上述变动情况将及时在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网站上公布。
2.面试
根据笔试分数,按照从高分到低以3∶1的比例确定该招聘岗位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分数并列的共同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网站上公布。
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面试确认和资格复审。面试时间、地点由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并通知应聘人员。复审时,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应聘人员填报报名表的信息及相关材料,对其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学位证书认证报告等原件进行核对。在职应聘人员须提供其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逾期不参加复审或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将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对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发放面试通知单。
参加面试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等,经核验后方可参加面试。逾期未到的,视为自愿放弃。
面试满分100分,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每人15分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素质能力,如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专业技术水平、仪表仪态等。
参加面试,有人员缺考形不成竞争的,取消该招聘岗位;有人员缺考形成竞争的,面试继续进行,未到者为0分。
面试过程全程录像录音。
招聘岗位全部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分数,并及时在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网站上公布。
3.公示笔试和面试结果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考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及排名及时在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网站上公布。
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不能进入体检和考察。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各招聘岗位考试总分数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各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考试总分数相同的,按照笔试分数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并通过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网站进行公示。体检的时间、集中地点和注意事项由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前告知体检对象。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根据体检的有关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考察。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并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五)拟聘用人员审定和公示
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应聘人员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提出各岗位拟聘用人员建议名单,报经学院党委会议审定后,在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网站、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程序报备后,与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签订人事代理聘用合同,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受聘期间待遇按学院人事代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本次招聘的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兼任辅导员。
八、纪律与监督
学院纪委负责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违反纪律规定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河南省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
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人事处0371-60987693
监督电话:
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纪委0371-60987003
2020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