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体检与考察
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计划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人员名单将在台州教育网予以公布。
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及有关规定进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教育教学能力、遵纪守法等情况。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四)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市教育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察工作结束后在台州教育网和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时,应当将户口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或者变更户籍(如服务处所等)相关信息。
三、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台州市教育局人事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3.若有个别岗位未能开考,在符合岗位报考条件情况下,在已开考的同一学科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补录,最多补录1次;若有岗位出现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或违约,按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递补,最多递补1次。
四、咨询和监督
1.咨询联系
台州市教育局人事处,联系人:李老师、王老师,联系电话:0576-88582150/81818917;
传真:0576-88582035。
2.监督
台州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576-88582016;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6-88511060。
本公告由台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台州市教育局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