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文字表达能力以及岗位专业知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并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实际参考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
五、面试
面试按照《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程》执行,具体组织工作由各学科性学院负责。
面试前,学校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一)面试时间、地点
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通过湖北大学主页和湖北大学招聘网另行通知。
(二)面试内容、形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法、无领导小组讨论法、课堂试讲法、实际操作法、心理测试法、现场表演法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专业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面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成绩达到75分以上的(含75分),方能进入考察体检阶段。
(三)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30%、70%。
六、考察、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总成绩排名靠前。
考察工作由专项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可选派考察组赴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实地开展,也可采取函询的方式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拟任岗位资格等方面。考察时,还须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结束后,由考察组全面、客观、公正地撰写考察材料。
体检工作由湖北大学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若出现个人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形,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视情况研究确定是否递补。
七、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北大学招聘网(http://zhaopin.hubu.edu.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证书,未能按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备案审批、签订聘用合同
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学校为新招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需要递补。
九、防疫须知
学校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体要求,在招聘的报名、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均会采取场所消毒、交通疏导、健康识别和保持“社交距离”等防疫措施。考生要自觉服从招聘单位防疫工作安排,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不从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病情和相关接触史的,依法追究责任。
十、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一、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index.shtml)和湖北大学主页网站(http://www.hubu.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湖北大学主页网站(http://www.hubu.edu.cn)、湖北大学招聘网(http://zhaopin.hubu.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笔试、面试、拟聘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27-88663285(湖北大学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27-88663907(湖北大学纪委办公室)
附件:湖北大学2021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湖北大学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