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现场资格审核及发放面试通知书
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所需材料:
1、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原件
2、公告附件2《2020年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联合广州二中教育集团赴全国重点高校公开招聘南沙天元学校中学教师资格审核目录表》表中所列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
(四)面试
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按时报到,否则视为自行放弃本次考试。
面试以专业技能测试方式进行,包括讲题、说课/授课(模拟授课)、答辩等形式。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以聘用。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
因防疫需要,本次面试拟采取“线上面试”形式。
以上各环节时间、地点如有调整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广州市第二中学官方网站。
(五)总成绩构成
总成绩=笔试成绩X30%+面试成绩X70%。
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
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以聘用。
若出现考试总成绩同分的,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如面试成绩还同分者将再进行专业技能测试。
考生可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查询总成绩。
(六)现场签约
天元学校将与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的考生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并约定体检、考察等事项。
若考生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或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以上处罚,则三方协议书自动解除,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
(七)体检与考察
按考试总成绩的高低顺序,以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
五、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广州二中教育集团可根据实际情况,按总成绩(同一岗位)高低顺序递补其他考生:
(一)考生资格审核、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拟聘人选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公示
通过体检和组织考察的拟聘人员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及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人员聘用和工资待遇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被聘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3.被聘用人员纳入广州市南沙区教育系统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南沙区事业单位工作制度执行。
八、注意事项
(一)为保障广大考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和教育部等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通知精神,或因其他不可抗拒等原因,国家有关考试统一延迟而影响考生取得相关证书时间的,按国家规定执行,并在网站公告。
(二)本公告未提及事项且上级有文件明确规定的事项,从其规定。
(三)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发〔2017〕35号)将违规造假人员信息登记在案,情节严重者予以5年禁止报考事业单位的惩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等过程中作弊的;
3.未能按期取得本公告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的;
4.其它因应聘人员的原因造成聘用结果有失真实的情况。
(四)相关户籍和人事档案问题根据广州市和南沙区相关政策和管理办法执行。聘用单位不负责配偶调动和工作安排。
(五)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六)根据广州二中教育集团总体规划及集团内学校教育教学需要,集团内存在教师流动情况或者校内岗位调配情况,应聘者需服从广州二中教育集团和所在学校的工作安排。
(七)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以及职位,可根据工作完成进度作适当的调整,调整通知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广州市第二中学官方网站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本公告最终由广州二中教育集团解释。
联系人:蒋老师、高老师
咨询电话:020-34201724020-32079898
监督电话:020-83550134
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广州二中教育集团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