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笔试时间1.5小时。
(4)考试内容
笔试内容分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
教育公共基础知识的主要内容包括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改革等知识内容。
学科专业知识重点考查考生适应教育教学需要的学科专业基本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
笔试科目均不指定参考资料。
(5)评分办法
笔试满分为100分,教育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占笔试成绩30%,学科专业知识成绩占笔试成绩70%。两项权重分合计为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6)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的整体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达不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2.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2)内容和形式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基本功、心理素质、语言表达、教学能力等综合素养。
面试采用说课教学的形式进行。面试时间12分钟,其中自我介绍时间1分钟,说课时间8分钟,答辩时间3分钟。
(3)评委及评分方法
面试评委每组5人,由有关专家组成。面试满分为100分,评委根据应聘人员表现分别进行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分相加之和,再除以其余考官数(即:考生的最后得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总分÷其余考官数),计算出考生的最后得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面试合格分数线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3.成绩公示
各项成绩、总成绩、拟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三亚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4.考试成绩排名
从达到笔试、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确定排名,同一岗位有2名以上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排名顺序,若笔试成绩再出现并列的,须进行加试,加试方式为面试,按加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排名顺序。考试总成绩排名在招聘岗位的名额范围之内的考生作为正选,考试总成绩排名不在招聘岗位名额范围之内的且报考同一岗位笔试、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为等候递补对象。
(四)资格复审
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笔试、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由高至低1:1的比例,确定拟入围体检人员。体检前,由上外三亚附中通知并对拟入围体检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及提供的有关证书和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真实。
拟入围体检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现场提供网上报名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确定为入围体检人员。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报考材料或报考材料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生参加体检资格,因而产生的空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笔试、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等候递补的考生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未到场等候递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递补资格。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应在总成绩公布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书面递交放弃《声明书》,递补考生名单于资格复审前3天向社会公布。
通过资格复审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事项在三亚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
根据资格复审情况,按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通知考生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察环节。因考生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笔试、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等候递补对象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由三亚市教育局具体负责组织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由本人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申请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体检结果、入围考察人员名单在三亚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2.考察
市教育局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主要是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笔试、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等候递补对象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通过三亚市教育局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因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等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等候递补对象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无异议后,市教育局、市委机构编制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等部门按职责权限给聘用人员办理入编、聘用、工资和入户等有关手续。
(七)签约
新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学校)签订服务5年的聘用合同(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调离学校的申请。
五、经费保障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经费由市财政局予以保障。
六、纪律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
七、其他事宜
(一)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准备好个人材料,配合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因个人档案缺失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后果自负。
(二)本公告由上外三亚附中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三)联系方式
如有意向报考者请通过以下方式电话咨询或报名:
联系人:潘老师
联系电话:13307577445
监督电话:0898-88657805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电话:0512-36909378
联系地址:海南省三亚市河东路60号三亚市教育局人事科4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