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
4.综合素质评估仅作为筛选考生的手段,结果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综合素质评估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达到合格分数的考生进入面试环节。综合素质评估结果以及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于综合素质评估结束后当天在现场及通过短信通知形式公布,具体留意现场通知。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初定12月6日上午,具体以综合素质评估现场通知为准。
2.面试以试教形式进行,时间15分钟。主要考察报考职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
3.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60分,必须达到合格成绩才有资格进入下一环节。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初定12月6日下午,具体以面试现场通知为准。
2.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专业知识、教育学、心理学等。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60分。
3.笔试形式采取闭卷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4.具有博士学位符合条件考生免笔试,以面试成绩作为综合成绩。
六、综合成绩、体检及组织考察
考试综合成绩按照面试成绩占70%、笔试成绩占30%的比例合成,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考岗位数和报考者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先按面试成绩再按笔试成绩的先后顺序,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由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通知》(粤教继〔2013〕1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信用情况、是否存在回避情形、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并再次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不按白云区教育局规定的要求配合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职位出现空缺时,可根据实际需要在笔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均为合格的考生中,按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文件精神,为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涉考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考生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综合素质评估、面试(说课/试教)、笔试等各环节的有关要求如下:
(一)考生须通过微信搜索武汉健康码小程序,根据实际情况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等情况。个人自行打印并如实填写《考生个人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见附件5)。
(二)考生必须同时凭武汉健康码、有效身份证、考生通知书及经考生本人签名的《承诺书》参加考试,材料不齐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三)正处于集中或居家隔离观察期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四)《承诺书》中涉及需提供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阴性报告的考生,在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考前7天内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阴性的报告,方可参加考试(中高风险地区名单可在“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
(五)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或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或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六)武汉健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参加考试。
(七)考生应自备医用口罩,科学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八)根据广州市和考点当地的疫情防控有关政策要求,我校有权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考点设置、程序内容等事项进行调整。
八、确定录用名单
通过体检和组织考察的拟录用人选将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九、办理录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的2021年毕业生,实行1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的非2021年的毕业生,工作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试用期为半年,工作年限未满1年的试用期为1年。拟录用人员应按照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规定的时间提交入职相关材料并办理入职手续,逾期不能提交材料或者办理入职的,取消聘用资格,视情况进行递补。
十、岗位聘用
录用人员使用我区事业编制。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原则上聘用或暂定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录用人员执行我区事业单位工资政策,按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等福利待遇,工资纳入财政预算;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结束时,未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未及时将户口迁入广州或试用期满经考核认定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一经报名,视同服从并接受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工作岗位安排。人员录用后按《广州市白云区公办中小学教师“区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方案》(云教〔2018〕380号)进行管理,须服从并接受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的工作调配并定期参加区内学校交流轮岗。
(二)参加了本次招聘考试且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未被聘用人员自动进入广州市白云区教育系统政府雇员人才库,经相关程序后,可被录用为广州市白云区教育系统政府雇员。
(三)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以及职位,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可根据工作完成进度作出适当的调整,有关通知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上公布,请报考者密切关注相关信息。同时为方便联络,请所有考生在应聘期间保持手机畅通。
(四)不负责配偶调动、工作安排和户口问题。
(五)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
(六)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并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将违规造假人员信息登记在案,按违规造假情况的情节严重程度予以3至5年禁止报考我区事业单位的惩处。
(七)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八)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办理录用时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九)其他未尽事宜按我区有关规定执行。
(十)本公告由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报考咨询电话:020-81698545,监督电话:020-36135591。
附件:
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
202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