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面试时间、地点及方法:
面试时间:11月29日,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数未超过所报学校招聘岗位数时,由招聘学校采用直接考核面试择优确定拟聘用对象;应聘人数超过所报学校招聘岗位数时,面试采用综合技能面试办法(片段教学及专业素养提问),由应聘人员自行准备所报考学校岗位相应学科的一个课时片段教学10分钟内容,面试后,提供面试成绩由招聘学校与应聘人员双向选择后确定拟聘用对象。
4.拟确定的聘用对象需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以便后续办理入编、工资、社保等手续。
四、其他事项
1.招聘未满的岗位计划纳入后续的新任教师统一招聘。
2.本文未尽事宜由福安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3.联系方式:
福安市教育局吴先生,13905033553。
五、优惠政策
根据《宁德市加快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引进培养的工作办法》(宁委办发〔2017〕22号),对新录用的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高校、中国科学院大学和福建师范大学毕业,具有教师资格证的博士、硕士全日制毕业生及教育部直属师范类高校公费师范生,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享受:
1.录用后前3年,除享受同级别工资、福利等待遇外,由市人才专项经费给予生活补助(具有硕士学位每人2000元/月,具有本科学士学位人员每人1000元/月)。
2.由市人才专项经费给予首套房购房补助(具有硕士学位人员每人20万元,具有本科学士学位人员每人10万元;补助款分5年平均发放)。
3.新录用人员在宁德工作期间,可申请各类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奖补。
4.符合当年度《福建省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引进到我省工作的人才,还可享受福建省引才待遇,给予生活津贴每月2000元,享受5年。
附件
1.福安市教育局公开招聘2021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需求计划表.xls
福安市教育局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