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境)留学人员学历(学位)应提供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以及职称证书必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0年11月30日为截止日期。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的通过人员名单、领取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及地点在学院网站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主管部门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相关专业知识、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等,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达到开考比例,但未达到入围比例的,则全部入围;分数并列的,一并入围)。专技岗01-24: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应变能力、表达能力、课堂控制力等基本素质,总分100分。专技岗25-27、管理岗01-0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和综合分析等能力,总分100分。
所有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学院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湖南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22537623(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1-22537692(学院监察处)
附件1、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docx
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