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贵州黔南州罗甸县事业单位引进教师招聘简章【3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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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罗甸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根据《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教兴州战略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黔南党发〔2012〕1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黔南组通〔2019〕141号)规定和罗甸县人才工作需要,为确保2021年人才引进工作顺利进行,制定《罗甸县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一、人才引进原则和程序
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组织集中引进与行业主管部门分散引进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公开引进条件、公开引进程序、公开引进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编制计划、发布人才引进公告、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面试、测评)、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计划引进人数
罗甸县事业单位2021年计划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110名,其中:教育系统40名,卫生系统41名,其他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29名。具体职位详见《罗甸县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职位一览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三、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人员或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医疗卫生类职位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或规培证书者学历可放宽到本科学历。具体详见《职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3年6月30日及以前出生的),30周岁及以下(1991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的)。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6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的);具有报考岗位所需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的);具有报考岗位所需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6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的);
3、具有正常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职(执)业资格或职称等其他条件。
5、其他特殊情况报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截止报名时仍为黔南州内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2、截止报名时未满服务期限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8、不符合人才引进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9、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2021届毕业生;
10、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1年全日制毕业人员;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四、发布人才引进公告
根据人才引进工作需要,适时在罗甸县人民政府网公开发布人才引进公告,直到2021年度内相关职位引进人才成功为止。
五、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名工作由罗甸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采用现场揽才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请关注罗甸县人民政府网。
(二)报名要求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到人才引进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报名。
1、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相关材料,对照《简章》和《职位表》所需资格条件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确认其报考资格;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说明理由;
2、报考人员向人才引进单位提交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3、未将《罗甸县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交到所报考人才引进单位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三)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信息表》1份;
2、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粘贴在《报名表》指定位置;
3、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职位表》要求为准)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三方协议。
4、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报考职位要求需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业(职业、上岗)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相关职称、执业(职业、上岗)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简章》,如实并完整填写和提交本人相关信息和材料,凡出现填报信息错误或在考试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时的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人才引进工作的始终,在人才引进工作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简章要求的,随时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