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须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不再招考。报考该岗位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重新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或资格条件不符合报考其他岗位的,退还所缴的笔试考务费。
六、考试与考核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含教育法律法规、学前教育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幼儿园教师应具备的相关知识)。
2.考生参加笔试时,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方可进入考场。
3..退役大学生士兵笔试成绩加10分(退役大学生士兵已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将对拟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以淇滨区政府网(www.hbqbq.gov.cn)发布为准。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时,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凡笔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如下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笔试准考证;
3.毕业证;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下载);
5在职应聘人员还应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2020年高校毕业生、2018年和2019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和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需提供《个人承诺书》附件2(自行下载);
7.留学回国人员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缺少上述材料或材料不实的,取消面试资格。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前只递补一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领取面试通知单。
(三)面试
1.面试聘用异地评委,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采取模拟课堂教学的方式进行,面试准备时间10分钟,模拟授课时间10分钟。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水平、课堂组织能力、教育教学艺术、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讲授课题及内容由考生按照所报岗位抽签确定。
2.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形不成竞争的,应组织现有考生面试,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面试考场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3.同一岗位面试考试设置两个以上考场的,采取二次平均法对有关面试原始成绩进行平衡。
4.考生参加面试时,须携带《面试通知单》、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以及笔试准考证方可进入考场。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人员确定
体检人员根据招聘简章规定的拟聘人数和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如体检对象体检前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可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同一个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体检人员。体检合格放弃的不再递补。
体检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费用自理。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察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并组织考察。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淇滨区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服从分配、不按时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二)新聘用教师试用期及试用期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按照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规定,“先上岗、再考证”的新聘用教师,在1年试用期内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九、有关要求
(一)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属实、准确、完整、有效。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二)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请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考生应至少提前1.5小时到达考点,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为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37.3℃)方可参加考试。考生进入考点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三)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考点医护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考点医护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四)考生考试前14天内做好体温检测并签订《鹤壁市淇滨区2020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健康体温监测登记表及承诺书》附件3(自行下载),在参加考试(笔试和面试)前应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并提交《承诺书》。
附件1:淇滨区2020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需求表.xlsx
附件3:淇滨区2020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体温监测登记表及承诺书.docx
202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