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面试
面试由灵石县教育科技局负责组织,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讲课、说课和答辩的形式,重点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
1、面试时需携带《就业协议书》、《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本人身份证、普通话等级证、《高中教师资格证》等原件,进行资格审查。
2、面试内容:讲课20分钟(使用高一新教材)、说课5分钟、答辩5分钟。
3、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
4、面试结束后,招聘工作小组进行评分、合议,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等额确定预聘人员名单。
(五)签订就业协议书
由灵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灵石县教育科技局组织签订就业协议书。
(六)毕业报到与资格复审
2021年8月1日前预聘人员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报到证等相关证件到灵石县教育科技局报到,规定时间内未报到者,视为弃权,取消聘用。
灵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科技局对预聘人员的报考信息、档案进行复审,凡报考信息不实或条件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
(七)体检与考察
预聘人员在上岗前全部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主要对预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八)公示与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灵石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聘用后服务期限不少于10年。
招聘过程中,如遇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空缺招聘名额按面试成绩予以递补。
五、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褚老师:13835442583(微信同号)
师老师:15935422306(微信同号)
监督电话:0354-7618659(教科局纪检监察室)
欢迎符合条件的公费师范生直接到我校考察和试教。
灵石县第六中学校
202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