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批次公开招聘地点在吉林师范大学(时间另行通知,各学科职位以第二批次录取后调整的补充公告为准)
2.资格审查
招聘小组对投递简历的毕业生从思想品行素质、大学期间学习成绩排名、初始学历和最终学历的连续性和专业的一致性、获奖情况、实习经历及表现、对教师职业的认知、发展潜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流程。
3.面试
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后,通知考生参加面试。面试方式为“说课”,进入面试人员统一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说课”涉及内容为说教材、教法学法、教学程序及考察教师基本素质,题目自定,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予聘用。
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据招计划数量确定拟聘用人员。
面试合格者由县教育局主持签订聘用意向协议书。拟聘人员2021年9月1日如未能按期毕业、未能取得学位证、未能取得教师资格证或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则协议书自动终止,甲方(黑山县第一高级中学)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毕业生)须承担违约责任。
4.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く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く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空缺,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5、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县教育局参照公务员考核标准对其政治思想、现实表现等进行综合考核。
6、公示
考核工作结束后,拟聘人员名单在黑山县人民政府网站(www.heishan.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7、聘用及待遇
经以上程序合格者,由县人社局和县委编制委员会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和入编手续。正式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初次就业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五、其他
1.公费师范生若跨省就业需要交纳违约金的,由毕业生自行承担。
2.对在报名考试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应聘者,经查实后,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
3.本次“校园直招”人员计划信息表中所列专业名称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定目录》。
附件:
1.黑山县教育局所属第一高级中学招聘教师职位信息表.xlsx
2.黑山县教育局所属第一高级中学直接招聘2021届毕业生报名表.xls
黑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黑山县教育局
202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