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本次招聘所需应聘材料和证件均为原件,相关复印件(一式一份)由应聘者提前自行准备,恕不退还。
(3)报考人员本人必须到现场报名,不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报名。
(4)报考人员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要求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笔试
笔试内容以本岗位专业知识为主。
本次公开招聘中各环节的考试(含笔试、面试等所有考试),考生成绩不低于该项考试卷面总分60%的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均以百分制的形式计算、合成、公布。
(三)报名资格复审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没有达到相应比例的,按实际进入人数组织面试。面试前,组织对面试人选的资格复审,届时,通过网络报名的考生须提供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
面试采取演课的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为合格。中小学音乐、美术、体育岗位面试采取演课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演课占70%、专业技能测试占30%)。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
(四)考察
考察人选采取等额方式确定。由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委会网站上公示7天。
四、录用待遇
聘用的教师实行备案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1.5倍工资。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本公告由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27—82868213、82682123(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
监督电话:0527—82868594(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纪工委)。
附件1: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委会高校公开招聘备案制教师岗位简介表(江苏师范大学).docx
附件2: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委会高校公开招聘备案制教师资格审查登记表.docx
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委会
202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