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辽宁大连市各级各类学校自主招聘教师公告【71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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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提高我市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水平,满足高层次人才需求,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我市组织实施各级各类学校自主招聘高层次全日制优秀毕业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岗位
(一)招聘岗位
本次自主招聘共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教师718人。具体岗位信息见《大连市2020年各级各类学校自主招聘高层次全日制优秀毕业生岗位计划表》(附件1)。同一岗位识别码内多个招聘学校的,聘用时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考生依次进行选岗。
(二)招聘对象
2021届高层次全日制优秀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2019、2020届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其中:
1、各级各类学校招聘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
2、幼儿园、农村小学、特殊教育机构招聘师范类毕业生;
3、农村中学招聘教育部直属师范类高等院校、省属重点(建设)师范类高等院校(附件3)及辽宁省内师范相关院校(附件4)师范类毕业生;
4、城市中小学招聘教育部直属师范类高等院校、省属重点(建设)师范类高等院校(附件3)、市属高校师范类毕业生;
5、各级各类学校(市属院校除外)招聘非师范类高等院校(附件5)“音体美”专业毕业生(限“音体美”学科教师);
6、少数民族学校招聘相应民族语言类师范类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奉献精神,有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身心健康,具有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6、报考岗位、最高学历所学专业和相应学位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应保持一致;
7、具备相应专业和等级的教师资格证书。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可按照有关规定“先上岗、再考证”,但必须在1年试用期满前取得相应专业和等级的教师资格证,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8、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否则不予聘用。
(二)不得报考情形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严重作弊行为的;
4、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定向生、委培生及辽宁省以外生源免费师范生;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信息在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dl.gov.cn)、大连人才网(http://www.dl-rc.com)、东北高师就业联盟网(http://www.dsjyw.net/)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4日至11月27日16:00
2、报名方式:按照招聘计划(附件1)中注明的“报名方式”要求,分别通过邮箱或报名平台上传相关材料进行报名。
(1)邮箱报名:上传审核材料原件的扫描件(PDF格式),压缩后打包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电子邮件和压缩文件名均为:“岗位识别码+招聘岗位+姓名”。
(2)平台报名:登录报名平台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审核材料原件的扫描件(PDF格式)。
(3)报名时须上传的材料及顺序为:《大连市2020年各级各类学校自主招聘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填写并A4纸打印,本人签字后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③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提交教师资格证及网上确认件(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证全网页截图);④研究生还需提交本科毕业证、学位证;⑤成绩单(加盖院系公章)扫描件;⑥本人简历(A4规格,包括考生自然情况、所获荣誉和社会实践等);⑦《毕业生推荐表》;⑧所获得的各级各类证书和招聘岗位所需其它证明材料(含政治面貌、荣誉证书、参加社会实践情况、奖学金获得情况等)。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应聘人员应如实上传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每名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招聘岗位,且应聘岗位要与最高学历所学专业一致,重复报名所报岗位均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本人负责。同一岗位要形成不低于3:1的竞争比例,当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未达到竞争比例时,取消或缩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重新报考其他岗位,对无法调整或放弃调整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