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开考前14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痊愈且未排除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未满14天者。
(3)属于以下情形的,应持有14天内的2次间隔24小时以上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其中1次为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有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21天者;考生居住社区开考前21天内发生疫情者;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已满14天但不满28天者。
(4)开考前14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须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有上述特殊情形但未按照本通知要求提前与学校主动联系的,将视考生自愿放弃本次应聘资格。经学校综合研判不允许参加考试、无法提供健康证明,以及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且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4.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随身携带备用口罩,科学合理佩戴口罩(在核验身份时应摘口罩)并服从考试安排。低风险地区的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考生可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非低风险地区、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
5.来鲁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人员,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本次疫情传播链首例病例确诊前14天内来鲁的人员和其他疫情重点地区来鲁的人员,应提前向流入地有关部门对接申报,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
6.学校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山东省疫情防控有关安排,对以上要求适时做出调整。请广大考生近期应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山东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其他相关事项
因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以及未来疫情发展的不确定性,如考试不能满足有关防控要求及考试所具备的条件,学校将提前5天在枣庄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延迟考试有关通知,请及时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