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评分方法技能(能力)测试评分采取百分制,按评分标准评定。按照
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测试成绩。测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须经考官、计分员、监督员签名确认。实际应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以该考生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的最低分数线。考生技能(能力)测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笔试范围。技能(能力)测试成绩在每个场次测试工作结束后,由主考官当场向应试人员集体宣布。
六、技能(能力)测试安排
(一)技能(能力)测试考场安排每个测试考场设测试室、候考室、休息室各一个。测试室设考官席(含一个主考官席)、计分席、计时席、监督席。思考室设计时员和引领员各一名。候考室、休息室设专职人员,负责组织应试人员的点名抽签、引领、测试后休息等工作。
(二)技能(能力)测试程序安排
1.公告通知
学院在官方网站(www.sdwfvc.cn)首页公告《潍坊职业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技能(能力)测试工作实施方案》。
2.技能(能力)测试具体安排
2020年11月21日上午8:00,组织考官集合开会。监督员负责收取考官手机,并发放考官须知等材料。主考官现场抽签分组。
同时,工作人员在学院滨海校区惠泽1号楼B区集合,应试人员到滨海校区惠泽1号楼B区1楼合堂教室报到。候考室工作人员收取应试人员及工作人员手机,在对应试人员的报名登记表(需审查通过签字盖章)、身份证和相关材料审核后,点名并抽签确定应试人员分岗位测试顺序和测试题目序号。工作人员宣读考场纪律、考生须知等相关注意事项。应试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报到,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剩余签号为该应试人员顺序号,测试开始后仍未到考场的应试人员,视为自动弃权,取消技能(能力)测试资格。
3.技能(能力)测试流程
引领员按应试人员抽签确定的顺序,将应试人员引领到考场进行测试。应试人员测试结束后,到休息室等候,待本场测试结束宣布成绩后统一离开考点。应试人员不得随意出入候考室、休息室、测试室。
七、其他事项
(一)技能(能力)测试工作领导。学院成立公开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技能(能力)测试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工作。
(二)技能(能力)测试工作人员。技能(能力)测试工作人员根据回避规定从学院有关部门抽调。
(三)监督检查工作。每个测试组由监察审计处选派一名人员负责监督。测试室内全程录像。学院确定一名专职纪检联络员,负责对测试工作纪律的全面监督检查。
(四)未尽事宜,按照《潍坊职业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执行。
八、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
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确保事业单位线下公开招聘活动平稳有序开展,根据《事业单位线下公开招聘活动防疫指南》等文件要求,请来我校参加应聘的人员注意以下疫情防控事项:
1.为保证来校应聘人员身体健康,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应聘人员进入校园,应当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外省来鲁人员应持当地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和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双码绿码准予进入学校。
2.请应聘人员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应聘人员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入校园后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3.来潍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人员,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本次疫情传播链首例病例确诊前14天内来潍的人员和其他疫情重点地区来潍的人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对接申报,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
4.请广大应聘人员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应聘。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5.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防控措施适时进行调整,请应聘人员配合学校做好相关防控、检测工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学校网站关于招聘工作的通知。
特别说明:
1.请考生于规定集合时间前,凭身份证、报名登记表(缴费单据)到指定地点参加技能(能力)测试。逾期未到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2.如有不明事宜,请于工作日期间咨询潍坊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电话:0536-3083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