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苏省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公开招聘教学科研人员公告(长期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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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神农路1号)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网址:http://www.njts.edu.cn/)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按岗招聘、分类管理原则。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在核准的岗位总量内,按照专业技术岗的具体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择优聘用、分类管理,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
(二)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公正公开、择优录用,做到公开招聘信息,公开招聘过程,公开招聘结果。
(三)坚持科学设置、规范操作。严格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规范操作,学校科学设置招聘条件,认真研究招聘方式,力保考试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专业化和公信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一线教学、科研工作。
(四)年龄条件: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0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5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具有博士学历和具有副高职称的紧缺急需学科人员,年龄可放宽5岁(详见岗位表),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应届毕业生应于2021年3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六)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ydwzk.jshrss.gov.cn/。本次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岗位招满即止。
①报名、照片上传时间:11月17日9∶00-2021年3月29日16∶00;
②资格初审时间:11月17日9∶00-2021年3月30日16∶00;
③陈述申辩时间:11月17日-2021年3月31日期间9∶00-16∶00;
④初审异议处理时间:11月17日9∶00-2021年3月31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周末、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政策咨询联系方式”栏内获取。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如对资格初审结论有异议的,请在2021年3月31日16:00前向资格审核单位陈述申辩。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3.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如有满足条件人员应聘,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后,根据需要组织考核,考核时间及地点以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通知为准。
4.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在“学习及工作经历”栏中补充填写自己的研究方向、主要的论文著作(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并标明是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或通讯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等信息)和研究课题(注明主持或参与以及排名、科研经费等信息),未填写论文及课题情况的视作无相关科研成果。
6.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