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0年11月20日9:00-12月4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11月20日9:00-12月5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报名网址:宿城在线(http://www.sqsc.gov.cn/)。
2.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电子照片(近期正面免冠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宿城区教育局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
(3)报考人员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4)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选聘人数或取消选聘计划。已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0年12月6日12∶00—16∶00。
(5)考生网络报名后,应保持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选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三)资格复审
考试前,由宿城区教育局组织资格复审。对通过资格复审来我区参加考试的外省高校毕业生给予1000元/人、省内高校毕业生500元/人交通住宿补贴。资格复审时一并收取毕业生本人银行卡复印件(仅限中国建设银行)。
资格复审时间为2020年12月9日—12月10日9:00—11:30,14:00-17:00,地点为南师附中宿迁分校(宿城区成子湖路28号)。
资格复审须提供以下材料:①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于同一张纸)。②学历证书。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学生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研究生须提供本科学历证书。③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尚未取得的考生,现场签署试用期起1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承诺书)。④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材料。⑤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上述①—④项证明材料均要求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四)考试
考试由宿城区教育局组织,考试时间、考试地点为资格复审后两日内(详细的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考试方式根据报名情况确定(报名成功人数超过选聘人数3倍的岗位,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必要的笔试,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选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采取演课形式)。考试成绩须达到60分为合格,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考试结束后,按总成绩(有笔试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按岗位选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五)体检
体检人员名单在宿城在线(http://www.sqsc.gov.cn/)公布。体检工作由宿城区教育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宿城区教育局组织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况纳入考察范围。
(七)公示
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宿城在线(http://www.sqsc.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在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阶段,因各种原因(如体检、考察结果不合格,考生不符合政策规定被取消体检、考察、聘用资格,或考生主动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等)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八)聘用审批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5年,服务期内不得调动和借用,未满服务期的离职人员须承担违约责任。试用期按国家规定执行。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选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七、本简章由宿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宿城区教育局0527-82960305。
监督举报电话:宿城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0527-82960226。
附件 2021年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教育系统高层次青年人才选聘岗位简介表.xls
宿迁市宿城区教育局
2020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