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时间及形式。(1)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见短信通知。(2)面试形式:主要采取现场面谈、试讲、基本功展示等形式,由面试考官与考生通过相关问题的提问和答辩,进一步了解学生专业水平、职业能力、口头表达、交际礼仪、性格特质、素质潜能、特点特长等方面的表现,由评委组予以量化记分,满分100分。
3.签约。分学科根据面试成绩确定签约对象(面试成绩70分以上为合格,低于70分不列入签约人选),原则上面试当天签订就业协议。签约对象确定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约的视作自动放弃签约资格。
4.体检、考察。体检及考察等事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社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政策执行。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5.公示、聘用。根据体检、考察的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在柯城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招考录用”板块(http://www.kecheng.gov.cn/col/col1499074/index.html)以及柯城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kc.zjer.cn/)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新聘用人员一经聘用后须在柯城区服务满五年。
四、其他事项
(一)聘用后与用人单位签订五年服务期限聘用合同,未满服务期离开单位的按照相关规定支付相应违约金。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1.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2.体检、考察不合格的;
3.不服从统一安排或逾期不报到的;
4.2021年9月30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硕士及以上学历人员未取得学位证书;
5.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在聘用后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延长试用期一年;两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予以解聘;
6.其它不符合聘用要求的。
(三)此次招聘工作纪律监督电话:0570-3046561;招聘工作的整个过程自觉接受广大考生、社会各界、新闻媒体及纪检部门的监督。
(四)本公告相关事宜由柯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0-3026894,3032638
附件: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2021学年新教师提前批招考报名表(浙江师范大学专场).doc
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教育局
202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