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特殊教育学校
2011年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文件)、《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1〕57号文件)及《曲靖市教育局关于2011年全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实行统一笔试的通知》(曲教学〔2011〕1号文件)要求,为认真做好曲靖市特殊教育学校2011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盲教育初中语文教师1人,盲教育初中数学教师1人。岗位招聘信息于本方案批复后即在《曲靖日报》、曲靖市人事人才网、曲靖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下的曲靖市教育局网站、曲靖市特殊教育学校网站等媒体进行公告。
(二)招聘对象的专业及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年龄在35周岁以内(即1976年8月25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爱心和责任心,愿意从事特殊教育工作。
2、应聘盲教育初中语文和盲教育初中数学教师岗位的人员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特殊教育院系盲教育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以毕业证及学习档案为依据),且持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应聘盲教育初中语文岗位的,其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须为语文;应聘盲教育初中数学岗位的,其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须为数学)。
二、招聘的原则、范围、对象
(一)招聘原则
1、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原则;
3、统一规范、专业对口的原则;
4、任人唯贤、注重实效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根据曲人社〔2011〕5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在我市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属曲靖市户籍或生源的人员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即可报名应聘,此范围以外的其他应聘人员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招聘对象
持有毕业生报到证或就业登记证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报名
应聘者须于2011年8月22日至25日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及相关复印件1份,半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到市政府政务中心市教育局服务窗口(曲靖会堂)进行现场报名。
有关事项应聘者亦可向学校咨询,电话:13887451608(余老师),13987462310(王老师),13577471566(颜老师)。
原则上每个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1:3的比例方能开考;如达不到此比例则由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后报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审批,若审批不同意,则于报名工作结束后3天内在曲靖市人事人才网、曲靖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下的曲靖市教育局网站、曲靖市特殊教育学校网站等相关媒体公告取消此岗位的公开招聘;若审批同意,则按本方案的规定组织开展后续相关工作,但应聘者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卷面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专业知识和教法技能卷面成绩须达9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面试,且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聘用。
四、笔试
(一)笔试方法、科目及范围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参加曲靖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命题的初中教育层次相关科目的考试,具体分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专业知识、教法技能四个科目;其中应聘盲教育初中语文岗位的,参加初中语文相应科目的考试,应聘盲教育初中数学的,参加初中数学相关科目的考试。笔试科目的范围按市教育局关于统一组织命题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参见市教育局在曲靖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下的曲靖市教育局网站等媒体发布的有关信息。
(二)笔试加分
符合加分政策规定可以加分的人员,一律按曲政发〔2011〕57号文件的规定执行,须于9月10日前办理完相关加分书面材料并提交曲靖市特殊教育学校。
(三)笔试时间
9月11日上午9 :00—11:30《专业知识》、《教法技能》;下午3 :00—5:00《教育学》、《教育心理学》
(四)笔试地点
曲靖市特殊教育学校教学楼
(五)笔试成绩的公布及查分
2011年9月23日在曲靖市特殊教育学校公布笔试成绩(也可在曲靖市人事人才网、曲靖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下的曲靖市教育局网站、曲靖市特殊教育学校网站查询),24日至25日受理查分申请,26日公布查分结果。
五、面试、考核
(一)面试工作的组织领导
面试工作领导小组由上级主管部门和市特殊教育学校相关人员组成,全面负责面试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面试人选的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拟参加面试人员,并由学校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对拟参加面试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复审,对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人员的名单在曲靖市人事人才网、曲靖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下的曲靖市教育局网站、曲靖市特殊教育学校网站上进行公布。
(三)面试专家及工作人员
面试工作考官由学科骨干教师组成,在面试前通过随机抽签方式确定7名专家组成员,面试专家组从组成时间至面试结束进行全程封闭。计时员、计分员、核分员、协调员、监督员各1人,监督员由上级部门相关人员担任。
(四)面试的时间、地点
时间:9月28日上午8:30
地点:曲靖市特殊教育学校
(五)面试内容
面试总分100分,内容分为以下几方面:
1、专业基础素质考核(40分)
专业基础素质考核分为盲文阅读(即通过看、摸盲文译成汉字)和盲文翻译(即把汉字译成盲文)两部分,各占20分。
2、教育教学技能考核(50分)
撰写教案(25分):应聘人员根据随机抽取内容在90分钟内撰写一个课时(40分钟)的教案;面试领导小组为考生提供相应课本、资料、设备及场所,相关学科考官独立为其教案评分。
说课(20分):考生根据自己撰写的教案,对照相应的特殊教育理论和学生特殊的生理和心理实际进行说课,时间为20分钟。
问题答辩(5分):由专家组成员根据教案和说课内容,提出3个问题,应聘者作答,专家根据回答给予评分。
3、个人综合素质考核(10分)
即兴演讲(5分):抽取题目,准备15分钟。演讲要求:材料新颖,立意深刻,思维敏捷,语言简练;演讲时长5分钟。
才艺展示(5分):考生根据自身的特长,结合特殊教育实际,选择一项才艺进行展示,时间10分钟。
(六)面试计分办法
按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相加计算平均数的办法确定面试成绩。
(七)面试成绩的公布
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八)综合成绩合成办法
笔试总成绩(含笔试加分)和面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权重比例计入考试综合成绩,即综合成绩=[(笔试卷面总成绩+笔试加分)÷2.5]×50%+面试成绩×50%。
(九)面试工作的其他事项
1、面试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历证书进入面试候考室验证,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并由工作人员宣读面试纪律、规则。
2、面试正式开始后15分钟未到达候考室者,视为自动弃权。
3、按照有关规定,面试时采取现场录像,并保存至招聘工作结束。
六、考核
由学校汇同上级主管部门对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实作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七、体检
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 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医院由学校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指定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及有关事项临时通知。
八、空缺岗位递补
根据曲人社〔2011〕55号文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学校主管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缺岗位可从本岗位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一)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二)体检不合格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四)拟录(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放弃聘用资格的书面申请和情况说明);
(五)导致岗位空缺的其它原因。
九、办理录(聘)用手续
按照考试、面试和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曲靖市人事人才网、曲靖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下的曲靖市教育局网站、曲靖市特殊教育学校网站等媒体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报市教育局审核并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依据有关程序办理录(聘)用手续。
十、招聘工作纪律及监督
招聘工作全程由上级主管和纪检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招聘工作的有关纪律要求、回避制度以及违纪行为的处理等均严格按照曲人社〔2011〕5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监督电话:
0874—3333149(市教育局监审科)
0874—8967946(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十一、其他
本方案中未尽事宜一律按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方案报经曲靖市教育局审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在曲靖市人事人才网、曲靖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下的曲靖市教育局网站、曲靖市特殊教育学校网站等媒体上进行公告。
附件一:曲靖市特殊教育学校2011年公开招聘教师面试考核评价表
附件二: 曲靖市特殊教育学校2011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日程安排
曲靖市特殊教育学校
2011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