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组织任何形式的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考试时间、地点的具体安排另行在我校网站公布,考生须持有效身份证原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1.笔试
笔试主要考查本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考试开始30分钟后未能按时报到或考试开始后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笔试满分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分岗位按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的数量与岗位数之比为3:1,若进入面试人员的数量与岗位数之比不足3:1,则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广东实验中学网站公布,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
2.资格复审
参加面试人员需按我校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生需提供材料见本公告第四项“报名及资格初审”的第(一)条第2点“报名要求”中对应聘材料的要求(所有证件、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以上证书材料的原件审核后当场退回。
对于复审过程中发现报名材料有不实情况者或不按规定进行资格复审者,经学校确认后,将取消其面试资格。如有考生未能通过资格复审,学校可在该岗位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进入资格复审。
3.面试
教师岗位(A01-A10岗位)面试采用教学试讲加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教学思想、教学能力、专业技能、语言表达及课堂组织能力等。
校医岗位(B11岗位)面试采用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请注意保持通讯畅通。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80分以上(含80分)为优良。在考试总成绩优良者中,按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学校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将拟聘人选名单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实验中学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学校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学校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报考者应持“粤康码”等健康码绿码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考试;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1.本公告由我校负责解释,未被录用者的资料恕不退回。
2.关于递补调剂的说明。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我校可在本岗位考试总成绩优良者中按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3.本公告及附件岗位表中所有“以上”“以下”的表述均包含本级或本级数。
联系电话:(020)81508088
监督电话:(020)83889168
附件:
广东实验中学
202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