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20年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信息表(有个人总分信息的);
(3)所获所有学历(学位)证书(自大学本科起),附相关学历、学位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PDF版,详见“学信网”);
(4)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职业资格等;
(5)个人简历。
不接受其他格式的报名表,且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报名材料,视作无效报名。
4.特别告知:
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符合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上传附件材料不全,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对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如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发生故障,造成报名人员未能及时了解报名反馈信息及影响后续考试的,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后果。
(二)资格审查
以应聘人员2020年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成绩为依据(不低于全市平均成绩116.4分),由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符合岗位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若进入面试人数不足3人,最低开考比例为1:2)。
面试通知为邮件或短信形式,未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当天参加面试人员须递交所有证书的原件以供查验。面试主要对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进行测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相结合择优录用。
(四)身体检查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计算,总成绩第一名者进入体检,体检将统一组织至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如若体检不合格者或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应本岗位者,将不予以录用。如有人员放弃录用或体检不合格的,我校有权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排序顺延增补其他体检人选。
(五)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等。
(六)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等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天。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上报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
公示如有异议,可能影响聘用的,根据核查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六、相关待遇
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市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侯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31271008
监督电话:3127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