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海南省琼台师范学院长春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公告
文武教师温馨提示:近期文武教师网收到举报,有诈骗分子发布虚假信息,进行骗取报名费,如信息中涉及报名收费,请各位老师谨慎鉴别,确认无误后再缴费报名,以免上当受骗,一般教育局组织的招聘才需要支付费用,学校招聘不需要支付,文武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欢迎加入海南教师招聘群;809879948,考情、招聘信息早知道!
根据海南省关于公开招聘工作的相关规定和学校实际工作需要,我校将于长春组织校园招聘2021年应届毕业生。
一、学校简介
琼台师范学院位于海南省海口市,系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其前身为创建于清康熙年间的琼台书院,薪火相传迄今已有三百余年的办学历史,琼台书院为清代琼州唯一府立学府,是海南师范教育的起源地。自书院而学堂而中师而今的学院,三百年化育桃李满天下,勇立历史潮头,传播先进文化,推进社会进步,为海南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育了众多英才,铸就了誉满海内外的“百年师范”。学校现为海南省小学和幼儿园师资培养培训的主要基地,办学成就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被誉为海南小学、幼儿园师资的摇篮。
二、招聘范围、岗位及人数
因工作需要,学校拟到长春组织校园招聘2021年应届毕业生11名(其中辅导员5名、专任教师6名),其中2名人员(1名辅导员、1名早期教育专业教师)面向2021年应届贫困毕业生(2021年应届贫困毕业生无报名人员或面试、笔试达不到要求,则面向所有符合该岗位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符合此次招聘条件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均可应聘。应聘人员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限定年龄。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应聘材料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方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6)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应聘人员应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考,必要时应征得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岗位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前往长春组织招聘前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以下规定时间内按报名要求先通过电子邮件报名,再进行现场确认,不受理邮寄报名材料。
(1)报名邮箱:ren915@163.com;报名邮件主题和附件的文件名均须按“应聘岗位+姓名+长春应聘”的格式书写,书写不规范的邮件可视为无效邮件;邮件发送成功后会有自动回复邮件。
(2)电子邮件报名需提交的电子材料清单:①《琼台师范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②科研业绩、相关支撑证明及证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等)扫描件。
(3)联系人:陈老师(电话:0898—65735080,13098923646)、曹老师(电话0898—65900892,18208986377)
2.报名时间
从招聘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1月12日17:00前受理报名(以报名邮箱收到报名邮件的时间为准)。
3.电子邮件报名现场确认(现场提交材料)
(1)时间:2020年11月13日8:30-17:00。。
(2)地点:吉林大学友谊会馆(长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修正路1505号)
(3)报名现场确认须提交的纸质材料及其要求:
①《琼台师范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本人签名);
②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A4纸同一面上);
③岗位条件中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境外学历须附上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或由学校教务处(研究生处)出具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学籍信息证明。
④辅导员岗位须由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预备党员证明,根据岗位要求参照模板格式开具证明;
⑤辅导员岗位须提供学生干部任职证明材料:聘书或根据任职情况参照模板格式由主管部门开具证明;
⑥其他有必要提供的佐证材料;
⑦须提交的纸质材料按以上顺序用订书钉左侧装订成册,所有证书等材料,查看原件,只须提交复印件,考后均不退还。
4.其他事项
(1)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学历须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均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
(2)请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