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复审
1.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2.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复审时间和地点通过古交市人民政府网公布。
3.资格复审主要审查考生报名时填写信息的各类证书原件以及《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等是否符合招聘条件。资格复审合格的在笔试准考证上加盖古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章。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4.资格复审开始前,若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按该岗位笔试成绩通知下一名人员递补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开始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再递补。
5.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提供的材料包括:报名表、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派遣证)、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档案存放单位出具的存档证明;已就业人员须携带现工作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需提供主管部门以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书。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附件2),其中,大学生村官“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内需由服务单位和乡镇主管部门分别盖章,“派出单位意见”栏内需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农村特岗教师计划”到2020年服务期满、未取得合格证书,现续聘在职的,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内填写服务地意见和县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派出单位意见”栏内需由省教育厅审核盖章。服务期满、已取得合格证书且未续聘的,可不填服务地意见,携带合格证书由省教育厅审核盖章。
“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2010年(不含)以前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已取得合格证书的,可不填服务地意见,携带合格证书直接由山西团省委审核盖章;到2020年服务期满、尚未取得合格证书的,“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内需服务单位和县级主管部门分别盖章,“派出单位意见”栏内需由山西团省委审核盖章。
2010年以后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已取得合格证书的,直接携带合格证书,参加复审。到2020年服务期满、尚未取得合格证书的,“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内需服务单位和县级人社部门盖章,“派出单位意见”栏内需由省人社厅审核盖章。
参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到2020年服务期满的,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
省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岗位人员提供与山西省创业就业促进会签订的劳动合同、《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证和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面试
1.幼儿园教师面试通过面对评委讲课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的教育教学技能、专业知识与能力等综合素质。卫生系统工作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考生是否具备工作需要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行为举止、语言表达、实践操作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面试地点等通过古交市人民政府网公布。
2.面试采用百分制,成绩60分为合格(含60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
3.面试结束后,先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再按招聘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增加一场面试。
防疫要求
为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公开招聘考试工作,保证考务安全,考生须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参加招聘的相关工作。具体要求见《古交市2020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和卫生系统工作人员疫情防控注意事项》(附件3)。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
进入体检的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体检不合格的,组织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考察
考察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个人档案进行审核;二是对报考者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素质、遵纪守法情况、现实表现以及所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等进行调查核实。考察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古交市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经领导组审核并报市政府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
1.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聘用合同。合同签订后,聘用期内不得办理调离手续。
2.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发现患有癫痫、精神病等体检中不易查出的疾病及其他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疾病,予以解聘,缺额不进行递补。
3.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经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五、其他要求
(一)在招聘过程中,所有公示信息、通知、公告等全部通过古交市人民政府网公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信息,考生因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聘信息或从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而延误、影响招聘的,其后果由考生自行负担。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凡社会上举办的各类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三)咨询电话(仅限工作时间):
古交市人社局咨询电话0351-2987385
六、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古交市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和卫生系统工作人员工作领导组。
附件1:古交市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和卫生系统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02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