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四川遂宁河东新区部分事业单位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5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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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遂宁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遂市人发〔2006〕59号)、《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遂人社办发〔2019〕81号)等规定,市河东新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0名,本公告同时在遂宁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uining.gov.cn/)、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uining.gov.cn/)、遂宁市人事人才培训与人事考试网站(http://www.snpxzx.cn/)、遂宁市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hdxq.suining.gov.cn)进行公告发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详见《2020年下半年遂宁市河东新区公开考试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单位信息一览表》(附件1)。
(二)具体招聘岗位及名额
详见《2020年下半年遂宁市河东新区公开考试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2)。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
(二)招聘对象
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或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1年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若因新冠疫情导致高校毕业时间延后,则以实际毕业时间为准)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并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自负。
2021年7月31日之后毕业的(若因新冠肺炎疫情导致高校毕业时间延后的除外)和市河东新区辖区内在编教师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
(三)报名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1月17日及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两栏分别相符;报考者本人所持的教师资格证书要与拟报考岗位“其他条件”栏要求相符合。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6)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聘用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遂宁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遂市人发〔2006〕59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未满规定试用期、服务期限的在编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20年11月11日8:30-2020年11月16日17:00,报名网站为“遂宁市人事人才培训与人事考试网”(http://www.snpxzx.cn/)。若报考者填报时忘记账号、密码的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825-2227468。网络报名初审工作由遂宁市河东新区党群工作部指导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具体实施。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岗位
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考对象、范围、报考条件、报名程序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2.填报信息
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遂宁市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报考者所填《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报考者参加笔试的依据,报考者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面试前资格审查、政审考察中的复核和遂宁市河东新区党群工作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3.上传相片、证书照片等报考资料
报考者在网上填报相关信息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6-30K的报考者近期免冠证件照、50-160K的证书照、身份证件照等资料,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还应提供学历证明原件照(加盖学校公章,其中须包含学历层次、专业等情况)。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者上传报考资料后1个工作日内(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不进行资格审查)正常上班时间及时反馈审查意见。上传相片、证书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艺术照、大头贴、侧脸照均为不合格。
(二)网上缴费
网上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为2020年11月11日8:30-2020年11月18日17:00。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按每人50元的标准收取。网上报名且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全部减免考试考务费:
1.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2007〕19号)、《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川委发〔2005〕9号)和《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确定的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
4.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考生。
符合上述情形1的特困考生凭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2和4的特困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3的特困考生凭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于网上资格初审合格后,于2020年11月11日8:30-2020年11月17日17:00前,到遂宁市河东新区党群工作部(地址:灵云路1号市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205办公室)办理减免手续。
(三)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开考比例的,由遂宁市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遂宁市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1月23日前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遂宁市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的报考者通过网络所缴纳费用,于2020年11月24日前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缴费报考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账户。
(四)打印报名表
资格初审合格并缴费后的报考者,应及时登录“遂宁市人事人才培训与人事考试网”网站,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五)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0年11月30日-2020年12月5日前。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报名时的身份证号、姓名,在规定时间登录"遂宁市人事人才培训与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应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在打印准考证前,报考者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六)报名要求
1.报考者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报考者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无法把握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请报考者根据自身的实际,对照公告和所报考岗位的具体要求,选择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审慎、酌情填报,否则责任自负。
2.每个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考者提供的个人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准确无误。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参加了同批次事业单位两处及以上考试以及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4.报考者必须在上述时限内完成网上信息填报、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等所有操作,否则,系统将按时自动关闭。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公共科目笔试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工作在遂宁市河东新区党群工作部的监督管理与指导下,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配合实施。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及范围。笔试公共科目一科,卷面满分100分。教育类专业技术岗位笔试《教育公共基础》,内容参照《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复习大纲》。
2.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0年12月5日(星期六),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笔试时间迟到30分钟或笔试缺考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本人自负。
4.政策性加分
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符合《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的退役士兵,按规定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须于2020年11月19日8:30至2020年11月23日17:00前在工作时间将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遂宁市河东新区党群工作部,以便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注:证明内容中需写明“XX考生所提供的加分材料真实有效”)、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由遂宁市河东新区党群工作部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