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西省南宁师范大学公开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专任教师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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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非实名用人制度试行办法的通知》(桂教人〔2016〕5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和资格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需要,现将本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专任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南宁师范大学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市,是北部湾城市群核心城市、中国面向东盟十国国际大通道、西南出海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国家“一带一路”海上丝绸之路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城市。这里青山环绕、四季绿荫、空气清新、气候宜人,“草经冬而不枯,花非春而常开”,有“中国绿城”之美誉,是“联合国人居奖”城市,是全国文明城市,也是东盟博览会永久举办地。
南宁师范大学为广西全日制本科师范院校,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二期)项目学校,全国第二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教育部数据中国“百校工程”项目试点学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和国家精准扶贫工作成效第三方评估委托单位,广西本科第一批次招生学校,广西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单位,广西一流学科建设单位,自治区依法治校示范校。
学校占地面积共3383.14亩,共有五合、武鸣、明秀、长岗四个校区,分别坐落在南宁的绿地青山之间。学校现有普通本科专业7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未覆盖的二级学科2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10个。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0个学科门类。拥有应用数学、测绘地理、计算机技术等院士工作站3个。有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全国高校辅导员发展研究中心1个。先后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三等奖和中科院科技进步奖一等奖2项,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1项,2019年获教育部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教育部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1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个,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主持)8项。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专任教师7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应届毕业生原则上需2021年7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历学位。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南宁师范大学官网(http://www.nnnu.edu.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南宁师范大学官网(http://www.nnnu.edu.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4日至11月19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箱投递方式报名,应聘者根据招聘条件要求报名。
应聘人员须将《南宁师范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专任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海外留学人员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科研及获奖情况等材料制作成一份PDF格式材料与附件3一并发送到报名邮箱:nsdzp@nnnu.edu.cn,并将邮件名称及报名材料命名为“姓名+用人单位+应聘岗位名称”。报名材料必须严格按照附件4中的模板进行制作,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
3.报名要求
(1)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或所报岗位序号和岗位名称不对应的,均视为报名无效。
(2)招聘岗位有年龄要求的,计算时间截止至报名首日。
(3)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现场确认及缴费
1.资格审查。我校相关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递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应聘人员的专业、学历、学位、年龄等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资格初审结果在我校网站主页通知公告栏公布。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贯串于招聘、聘用工作始终,凡发现报考者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资格。
2.现场确认。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必须本人参加现场确认,并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以供复核。
3.缴费。我校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规定,收取考试费每科50元。已通过现场审核并缴费的应聘人员须领取准考证(考生自备1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如因个人原因不参加考试,一律不退还考试费用。
4.现场确认、缴费的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因个人原因不能按照我校公告所指定的时间及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的将视为放弃应聘。
(三)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