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试
1.招聘方式。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对应试者的专业知识和基本素质进行现场问答。
2.最低合格线的设定。面试总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在本面试时段结束时,向考生公布。
2020年11月30日前,依招聘岗位应聘人员面试的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并将面试的合格人选、入围体检人选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公布。
(五)体检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由汕头市潮阳区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为:《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并在汕头市潮阳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区教育局)网站发布。考察工作由汕头市潮阳区培智学校和汕头市潮阳区教育局成立考察组,统一组织实施。
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对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七)拟聘人选公示
考察对象经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在汕头市潮阳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区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选,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和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相关手续,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递补事宜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在直接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截止至拟聘人选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其他事项
(一)严肃公开招聘考纪考风,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二)联系电话:0754—88720935;
附件:
2、2020年汕头市潮阳区培智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x
汕头市潮阳区教育局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