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的全过程。报名人员应诚信报考,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若不符合引进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引进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个人承担。
(四)考核
1、考核办法: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报考岗位人数大于1:10比例的,则需先进行笔试,笔试内容:报考医疗卫生岗位的为卫生基础知识(以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和解剖学为主);报考教师岗位的为教育理论(以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知识为主);其他岗位考生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该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并列的一并参加面试),其笔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报考岗位不足1:10的,则直接进行面试。
2、面试采取综合性或专业能力测试方式进行。报考医疗卫生、教师岗位考生采取专业能力测试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相关专业知识能力,其他岗位考生采取综合性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变能力、人际交往、语言表达及举止仪表等内容。面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70分。对考生面试成绩达不到70分的,直接取消录用资格。引进岗位人数1:1比例内末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者,加试(面试)确定。
3、具体考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根据面试成绩,按照引进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不合格的(未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从报考同岗位面试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察:考察由引进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主要采取查阅档案资料,复审相关证书证件和走访单位、院校等方式进行。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资格条件等。
因考察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考察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从报考同岗位面试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按照考察结果,确定拟引进人员,在林州市红旗渠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八)聘用:公示结束无异议的人员,填写《林州市引进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审批表》和《林州市引进事业单位人员花名册》(附件4),由主管部门汇总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没有报考到具体事业单位的由主管部门组织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采取自主择岗办法确定(具体岗位设置见附件5),即按照择岗办法进行自主选择工作单位(择岗办法为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面试成绩相同者,抽签确定择岗顺序)。新引进人员与单位签定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调动。
四、领导与监督
2020年林州市人才引进工作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做到政策公开、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接收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对弄虚作假、违反人才引进纪律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由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派驻组负责全程监督。
本公告由林州市委组织部、林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林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
林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372-6166603
林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0372-6166529
附件:附件下载.zip
1、《2020年林州市公开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2020年林州市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拟引进岗位专业类别要求》
4、《林州市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花名册》
5、《林州市教体系统人才引进岗位和计划表》
林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1月2日